商戶拒收法定貨幣 趕客又易墮法網

2023-08-22 00:00

香港近年積極推動電子支付,正當越來越多商戶和市民採用,甚至有商舖索性拒收現金,卻沒料到為旅客帶來不便。近日台灣一名女藝人在香港一間食肆用餐後,卻遇到被拒收現金的尷尬情景,事件再次引起社會討論究竟商戶是否有合法權利拒收現金的爭議,而商戶缺乏變通手段,只會為旅客帶來不愉快體驗,影響香港好客形象。

台灣女藝人謝忻在網上貼文,指早前乘坐郵輪來港旅遊,上岸後前往尖沙咀一間漢堡包專門店,一邊欣賞海景,一邊享受美味漢堡包,當結帳時才獲告知不收現金,只收電子支付。由於她將信用卡放在郵輪房間的夾萬中,身上只有600港元。最後幸得好心人幫忙付款,才不用吃霸王餐。貼文引起網民熱議,在社交媒體質問該食肆為何不收現金,豈料對方無禮地回應指「現在是21世紀」,引發一場公關災難,最後店方要道歉撲火。

事實上,疫後復常,內地旅客重臨香港,大多投訴本港商舖的電子支付工具不足,現在有個別商舖追落後,一刀切接受所有類型電子支付,卻棄用現金,未免有點兒矯枉過正。須知道優質旅遊服務須照顧不同類型旅客需要,尤其是旅客可能剛從銀行或兌換店將外幣兌成港元現鈔,隨即拿來消費,卻換來一句不收現金,不禁令其質問為何香港商舖拒收本港發行的法定和流通貨幣?商舖是否有權這樣做?
旅客糟糕體驗不利旅業復甦

根據《法定貨幣紙幣發行條例》及《硬幣條例》,本港3間發鈔銀行所發行的鈔票及金管局發行的硬幣,均為香港法定貨幣和流通貨幣,鈔票上亦註明「憑票即付」,作為法定貨幣,是一種有效和合法的支付媒介,在法律上被視為有效履行支付義務,商舖理應不能拒收。可是,條例並沒規定商業行為必須收流通貨幣,政府在2010年答覆議員提問有很多店舖拒收一毫、兩毫、五毫等硬幣和1,000元鈔票時,強調在任何商業交易中,買賣雙方可自行決定使用何種支付媒介。

儘管當局強調只要買賣雙方事先同意便可以,問題是今次事件,謝忻是慕名而來光顧,一心一意在海景前品嘗美食和打卡,不會細看店舖任何告示,而在點餐時職員又沒提及不收現金,故談不上同意店方支付方式。當她享用完美食埋單時,才驚聞噩耗,但身上沒有信用卡,也沒有捆綁手機的電子支付,為何店方仍堅決拒收現金?為何店方職員不可以靈活變通,照收現金,然後用電子支付工具代為結帳。

畢竟香港疫後出口和投資增長失速,唯一可恃是訪港旅客和市民消費。涉事的食肆在處理事件欠缺彈性,又在社媒上無禮貶損謝忻追不上潮流,弄得對方難堪,成了一次非常糟糕體驗。試問當你到外地旅遊,遭到不禮貌對待,你還願意再到該地旅遊和推介朋友前來旅遊嗎?即使涉事食肆昨天急急「補鑊」,聲稱只有1%食客沒有電子支付,若遇上這情況,也會收現金,但形象已大為受損。
鑽空子拒收法定貨幣惹反彈

雖說電子支付是大勢所趨,既符合防疫衞生需要,也可減省商業營運成本,但全面擁抱而拒收現金的一刀切做法,已在很多地方引起反彈。例如美國北卡羅來納州議會認為拒收現金是一種歧視行為,通過法例規定商戶須接受現金支付;澳洲更有團體認為商戶拒收現金是剝奪其付款選擇自由,發起杯葛有關商戶行動。即使是電子支付最普及的內地,人民銀行亦堅持人民幣是法定貨幣,任何人或商戶均不得拒收,違者會被點名批評和依法罰款。

推動邁向無現金社會不能一蹴而就,即使大部分人開始採用,也要照顧到一小撮未有使用的人士需要,更要處理好法定貨幣的法律灰色地帶,而不是以商業行為輕輕帶過,否則有關爭議將會不時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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