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消費券資格 移民不獲派錢公道

2022-06-14 00:00

港府公布派發第二期電子消費券細節,除增加多兩個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外,還對合資格人士定義作出調整,新來港人士有資格領取半額消費券,但已移民或有意移民者則不符資格。當局單憑市民意圖來決定是否可享有消費券權利的做法較具爭議性,須加強解說,以消除不必要疑慮。

第二期消費券將於八月七日分階段發放,今次引入PayMe和BocPay兩款儲值支付工具,令參與發放消費券的電子支付平台增至六個。當局允許市民在本月二十三日起一個月內進行「轉會」手續,讓大家有更多選擇,希望透過增加競爭,促使營辦商與商戶合作提供更多優惠來吸客,促進消費,發揮提振經濟的更大乘數效應,亦促進電子支付普及。事實上,中文大學早前有研究指,市民去年收到五千元消費券後,半年內的消費大增四千元至五千四百元,確有刺激經濟作用。
增營辦商推更多優惠吸客

當局宣布分階段發放餘下五千元消費券,相信是吸取第一期全數發放五千元給非八達通用戶,有很多市民一次過便花光的做法,讓發放首月零售額大增,但之後卻可能無以為繼。因此,透過分階段發放,冀能讓市民可攤分幾個月使用,或先儲起來然後才買金額較大商品,令零售消費增長不會集中在某個月份,而是較平均地每月都有增長。

不過,當局在調整合資格人士定義的一些做法較具爭議。社會對於已移民卻仍可領取消費券的做法有意見,反觀哪些新來港人士因未符合永久居民資格而無法受惠,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從善如流,決定放寬有條件成永久香港居民,如新來港的學生、專才和新移民可領取半額消費券,額外有多達三十五萬人受惠,加大提振經濟力度,但已移民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的人士,將被視為不合資格群組。

港府去年首次推出消費券時,為了盡快將錢發放到市民手上,在審批上相當寬鬆,以過去兩年連續不在香港來畫綫,但赴海外升學或派駐外地公幹者則除外。事實上,已移民海外的港人,成為外國公民,並接受第二種生活方式,若繼續可領取消費券,用香港納稅人的錢來補貼他們,即使他們透過網站購物給仍留在香港的家人使用,讓其家人享有雙重或三重消費券,對其他市民是非常不公平,將移民剔除出合資格名單是相當合理。

可是,當局卻打算將哪些有意移民者也列為不符合資格群組做法,卻有商榷餘地,因為他們仍未將移民付諸行動,只是有這個意圖,便被剝奪領取消費券資格,恐怕會令部分人不安,擔心這是當局是以消費券作為試金石,推行區分和歧視已移民或有意移民人士的新政策,若順利落實將成為先例,未來可能伸延到剝奪其享有醫療、社會福利等權利。
憂成試金石剝奪其他福利

不過,在執行上是有一定難度,因市民移民時毋須向政府申報,很難界定他們離境是否移民,亦無法鎖定他們未來無意回港。這只能靠政府主動調查,例如要求積金局索取資料,查看哪些人曾以永久離港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身分證並非本港簽發,以及過去三年從沒返港等,行政工作及成本均會大增。

目前距離發放第二期消費券還有不足兩個月時,為免引起市民猜想和疑慮,當局須做好解說工作,如何具體查核某人有意圖永久離港的方式而不會侵犯私隱,並為市民提供上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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