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舍醜聞不斷 社署監管責不可卸

2024-10-25 00:00

匡智會轄下院舍一名男性助理舍監,在8月侵犯一男一女兩名中度智障學員。院舍據稱在事發後已即時查閱閉路電視,並向警方報案及向社署報告。智障人士屬弱勢群體,往往不懂得保護自己,一旦遇到壞人極可能淪為俎上肉。其實10年前「康橋之家」性侵醜聞已敲響了警鐘,曝露院舍職員良莠不齊和政府監管不力的事實。過了那麼多年,同類事實還是一再發生,政府責無旁貸,必須以更大決心和更「辣」的手段整治。
調查需要致延遲公布

匡智會性侵醜聞可能只是個別事件,但確實有些細節是值得外界質疑的。按照普遍的社會倫理規範,男性不應隨便走進異性房間,為甚麼涉事男職員卻可進入21歲女院友宿舍,共處一室?合理做法應當是:男職員應有女職員陪同見面,若要單獨見面,事前應知會第三者,最好是在有透明玻璃的房間見面。事件另一匪夷所思之處在於,調查後發現涉事男職員不止在8月涉嫌強姦過女院友,7月亦曾涉嫌性侵過她。至於20歲男院友被侵犯一事,若非家長幫他洗澡時發現,也許不會那麼快被揭露,這是否反映院舍把關機制存在短板?

根據《殘疾人士院舍實務守則》第8章,院舍有責任保護殘疾人士免受任何形式的虐待,包括身體虐待、精神虐待、疏忽照顧、侵吞財產、遺棄及性虐待。條文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但具體執行卻容易大打折扣。之所以會這樣,原因是院舍一旦發生違反守則的行為,當局可能出於種種原因,包括調查需時,以及為了保護受害人和家屬,未必即時公布。因為這樣,社會或會產生類似事件僅屬冰山一角的印象。我們從良好意願出發,可以假設大部分職員都是正派的,但一間院舍只要出現一、兩個壞蛋,影響可以非常惡劣,最新一次醜聞就證明了這一點。

2014年,私營院舍「康橋之家」院長張健華涉嫌性侵,最終因事主無法出庭作供而逍遙法外;2017年初,另一私營院舍「港安康復中心」職員被揭發性騷擾精神病人,引起公憤。類似醜劇接連上演,反映受害人處於任人魚肉的絕對劣勢。今次匡智會性侵事件曝光後,社署已對涉事院舍進行緊急巡視和發出警告信,並將續牌期由每3年一次改為一年一次,算是亡羊補牢,但這樣就足夠嗎?肯定不夠!有關院舍受社署資助,無論站在妥善運用公帑,抑或保護弱勢群體的立場,政府均負有不可推卸的監督責任。
政府應積極作為保護弱勢

為了保護這批弱勢人士,政府必須做得更多。具體而言,政府不應完全信任院舍和營辦機構,除了要求對方進行全面調查和提交改善方案,還要主動出擊,加強突擊檢查的頻率和次數,若人手不足,大可聘用退休警員,要對性侵案保持高壓態勢,不應以資源不足為由推卸責任。

此外,今次閉路電視對揭發事件發揮重要作用,但畢竟是事後查閱,無助阻止悲劇之發生,當局應考慮強制要求院舍聘請保安員,全天候監察閉路電視,以便及時制止同類事件之發生。與此同時,法律法規亦要適時修訂,鑑於性罪行定罪紀錄查閱時限只限最近3年,政府應考慮延長時限,加強對潛在性罪犯的震懾作用。

針對弱勢群體的性侵案一再發生,但這並非「必然」會發生,因為香港絕對有條件和能力改善他們的處境。只要政府積極考慮並落實上述建議,相信可以避免許多不幸事件。關鍵在於當局選擇積極作為,還是消極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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