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海外法官請辭涉政治 沿用機制具實際價值

2024-06-08 00:00

終審法院兩名來自英國的海外非常任法官岑耀信和郝廉思請辭,不難理解是受外國勢力政治操弄的結果,藉此打擊香港司法獨立,並動搖香港法治根基。近年接連有英國法官因抵受不住政治壓力而辭任,社會有聲音質疑是否有需要繼續保留海外非常任法官,但在考量現實情況,這個機制仍有保留的需要。
不同範疇各具專長有助斷案

郝廉思在回應英國傳媒查詢時,辭任是因為香港政治狀況,但話鋒一轉卻稱繼續對香港終院和法官獨立性有充分信心。這番話前後有點矛盾,假如郝廉思對香港司法獨立有信心,那麼為何辭任?香港政治狀況這句話更是可圈可點,別有玄機,因香港政局早已回復穩定,而港府從不干預法院審判案件,能左右郝廉思決定是來自英國政府的壓力便不言而喻。

事實上,自本港在2020年6月底實施《香港國安法》後,英國最高法院正副院長韋彥德和賀知義,以及前院長何熙怡辭任或不再續任香港終院,當時岑耀信曾公開撰文,指一直有人呼籲英國法官辭任香港終院,但他指有關訴求與司法獨立及法治無關,而只是為了參與政治杯葛,向中國施壓。當立法會通過《香港國安條例》和法院早前對「35+串謀顛覆案」作出裁決後,岑耀信和郝廉思此時請辭,或多或少反映英國當局施加更大壓力,令兩人終頂不住。

當兩人辭任消息傳出後,特首李家超、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大律師公會均先後發聲明,表示遺憾,並強調事件絕不會動搖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不過,過去4年已有5名英國法官和1名澳洲法官辭任,現時終院只剩下8名海外非常任法官,當中3人是英國法官,在壓力下辭任消息恐怕陸續有來,坊間有聲音認為是否有必要繼續允許海外法官在終院任職。

儘管再有海外法官辭任的情況並不理想,但經研判實際情況後,終院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參加審判的機制,不但具象徵意義,還具有實際價值。首先,基本法賦權這樣做,是考慮到香港回歸之初,欠缺在最高法院審案經驗的本地法官,而海外法官熟悉普通法地區的判刑參考,有助在裁決時給出國際的觀點,並作出不偏不倚的決定,增強市民和國際社會對香港司法獨立的信心。

此外,根據規定,終院在處理上訴案時,須由5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審理,即由終院首席法官、3名常任法官及1名非常任法官。若首席法官不參與聆訊,則由3名常任法官、1名海外非常任法官及1名香港非常任法官處理。

海外法官在行內地位崇高,且在不同範疇各自有專長,如商業法、爭產案、人權法、海事法等,終院會因應案件性質邀請擅長處理該案的海外法官來港參加討論和審訊,讓其發揮所長。

由於本地至今仍缺乏一些專業範疇法官,須仰賴海外法官的專業知識和經驗,故即使明知英國在中美博弈中選擇緊靠美國,英國法官所面對的辭任壓力只會越來越大,因此港府不能因此而考慮放棄聘用海外非常任法官的機制。

即使往後遇阻未能邀請到英國法官,也應加大力度向加拿大、澳洲、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招手。香港聘用海外非常任法官的薪酬相當優厚,會按終院常任法官約40萬元月薪按比例計算,還提供機票、酒店住宿、汽車及醫療服務,對退休法官來說是極具吸引力。
終院法官本地化過程仍漫長

長遠而言,當局也要加緊推動終院法官本地化,但過程漫長,絕不能一蹴而就。正如新加坡獨立之初,時任總理李光耀明白到司法體系未獲國際認可,故將上訴終審機關放在英國樞密院,直至外界對星洲司法體系有信心,才在1993年以新加坡最高上訴法院作為終審機關。

在國際博弈下,外國勢力政治立場先行,施壓逼法官辭任香港終院,港府是無可奈何,但只要當局能找到適當的外地普通法法官填補非常任法官空缺,讓終院履行職能,維護本港法治和司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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