濾水廠誤殺案 前保安囚十年

2021-06-1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因為不滿剛入職五天的同事玩間尺等行為,六十一歲前沙田濾水廠保安員三年前忽然拳打同事,再在同事報警時從儲物櫃中取出柴刀,連斬同事頭頂及頸椎致死,自辯稱自己犯案時「進入短時間精神錯亂」,陪審團早前裁定被告誤殺罪成。法官杜麗冰昨早於高等法院引述精神科報告指被告不滿情緒短時間內急速上升,毫無先兆地施以極端暴行,干犯暴力事件風險非常高,對公眾構成重大危機,終判處被告監禁十年。

杜官判刑前指案件非常可悲,死者無故慘死,令其家人痛失摰親,案發時與被告章美德僅相識數天,無證據顯示死者曾有任何過失招來橫禍。杜官引述心理及精神科報告指被告並非典型罪犯,沒有反社會情緒,有力自制,但對死者缺乏同理心。

杜官續指被告案中不滿情緒短時間內急速上升,毫無先兆地施以極端暴行,缺乏悔意和同理心,重犯風險高,易因焦慮或盛怒而重創他人,絕對對社會構成威脅,故基於風險管理須遠離利器,以治療管理其憤怒及情緒,並建議被告定期到精神科覆診。杜官最後判刑以監禁十五年為量刑起點,審前承認誤殺罪,刑期獲扣減至十年。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七一——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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