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籲傳媒勿挑戰《國安法》

2021-06-1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見圖)昨日表示,傳媒機構與市民同樣需要守法,強調傳媒不應挑戰《港區國安法》,或試圖以傳媒身分避開法律要求,利用傳媒身分勾結及串通外國勢力製造輿論,造成對國家及香港不利是不可接受。對於警方以《蘋果日報》前年起的文章作證據是否違反國安法「無追溯力」原則,他表示有些事件中的行為在國安法實施後持續進行,具連貫性,至於應否取締《蘋果日報》,交警方處理。行會成員湯家驊認為市民購買《蘋果日報》,如果不具備「勾結外國勢力制裁香港中國」的意圖則不會犯法。

譚耀宗強調,如果利用傳媒身分勾結及串通外國勢力製造輿論,造成對國家及香港不利,是不可接受的,傳媒不應挑戰國安法,並試圖以傳媒身分避開法律要求。他說,國安法落實一年,期間運作不錯,不認為有出現濫捕濫控情況,當有傳媒機構做事牴觸法例,就不能阻止警方有進一步行動。

就《蘋果日報》應否取締或禁止,以及任職員工會否有風險,譚耀宗認為,問題需交由警方處理,警方已提醒報館員工應小心應對,避免受拖累。

涉案《蘋果日報》其中兩名高層,已被起訴「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昨在電台上表示,按國安法規定,任何人士如要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屬犯法,證據不需證明與外國串謀。他強調,新聞報道及公允分析評論不會構成刑事行為,不過,如屬於認同外國勢力制裁的意圖,並作推廣、呼籲,以達至外國制裁則有機會屬犯法。他又認為,市民購買《蘋果日報》不屬犯法,因為今次案件涉嫌勾結外國勢力要求制裁香港及中國,市民的行為如果無這方面意圖則不會犯法。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於同一節目中表示,暫未知涉案涉嫌違反國安法的文章內容,有否觸犯法例,視乎其意圖、環境證供及有否連續性。市民如有份轉載文章會否亦犯法?他冀當局增加處理透明度,避免市民誤墮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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