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交選舉申報書 兩人認罪一入獄

2021-06-1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公民黨前執委陳宇明及退休教師吳志雄分別於前年區議會選舉中落敗,早前各承認一項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提供選舉申報書罪名。裁判官杜浩成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判處陳宇明即時入獄六個月,為無提交選舉申報書而判囚的先例,吳志雄則因有精神病紀錄,遭下令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以待索取其精神科報告。

杜官判刑指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過往有五宗同類案例,判刑由罰款至判處一百小時社會服務令不等,顯示法庭重視此類案件,判刑須具阻嚇。杜官又稱選舉是否公平公正至今仍未能核實,判被告監禁九個月,扣減認罪三分之一刑期,終判囚六個月,並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

辯方求情稱四十一歲軟件工程師陳宇明一時大意,與委託的選舉代理人溝通出錯,才沒有如期遞交,強調陳宇明無意影響選舉公平,現時亦因還柙而未能填妥資料。辯方續指被告當時受離婚官司及失業影響,目前亦要供養父母及孩子,為家庭經濟支柱,希望法庭考慮非監禁式刑罰。

案件編號:觀塘刑事九四一、九四二——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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