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經理罵警煽動途人判囚六月

2021-06-1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十一月中,三十五歲男資訊科技經理在柴灣指罵警員,又煽動途人包圍警方,早前受審後被裁定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行為罪成。裁判官鄭紀航昨早於東區裁判法院直斥被告犯案時氣燄囂張,被警方警告時大叫「開槍啦開槍啦」,挑起事端,領頭角色突出,終判處被告監禁六個月,並駁回辯方的保釋等候上訴申請。

鄭官指,在被告叫囂之前,街道上已放滿木條、竹枝、垃圾桶等雜物堵路,秩序已被擾亂,被告仍然火上加油,挑起事端,令示威行動死灰復燃。被告鼓吹群眾包圍警察及走出馬路,引起大量市民圍觀,警方向他發出警告,他卻回應「開槍啦開槍啦」,可見他突出的領頭角色,以及囂張氣燄。現場的群眾本身已比警察多,在被告叫囂後,引起更多人圍觀,當時甚至有人用雷射筆照向警員面部,可見示威者造成的威脅嚴重。法庭須判監禁式刑罰以收阻嚇之效。

辯方求情指,被告顧家孝順,父親十年前患上柏金遜症,被告不時會陪父親覆診和接受物理治療,而父親即將排期進行腦部手術,故希望法庭判處緩刑。鄭官反駁辯方指,父親患病多年,被告更應加倍守法,又指被告多年來理所當然要奉公守法,無定罪記錄不構成求情理由。

被告陳浩倫,被控於前年十一月十一日在柴灣道三四一至三四三號滙豐銀行外公眾地方,不斷重複及持續地指罵警員,以及煽動人群阻礙警員,歷時約三分鐘,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七四五——二○二○。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