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梯間非禮女童監33月

2021-06-1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送貨員去年三月到藍田送貨後於區內遊蕩,其後尾隨十四歲女童進入大廈升降機自慰及偷拍,再讓對方帶路至後樓梯垃圾房時,乘機強吻及抓胸。送貨員早前承認非禮及遊蕩兩罪,昨於西九龍法院被判囚三十三個月。練錦鴻法官直斥被告佯裝新住客,欺騙不虞有詐的事主,如果案發時不是有鄰居聽到女童的呼叫,被告或會做出更不堪想像的惡行。

練官指,現年二十六歲被告謝俊昇當日趁事主X回家時,將其帶到人少的後樓梯,以武力制服後對她上下其手、強吻十至二十秒,甚至作口頭恐嚇。本案嚴重之處在於X年輕,事件令她留下不可磨滅的陰影,會對陌生人有戒心。

法庭必須保障未成年人不受其他「掠食者」的凌辱,以及令有歪念干犯相同罪行的人有所警惕;判刑必須對當事人及其家人有交代,讓他們受不公義對待的怨氣稍為有所宣泄。

被告一三年曾因非禮十三歲女童並拍下對方裸照,被判入勞教中心。而本案同樣涉及未成年少女,被告向感化官解釋因與未婚妻的關係產生壓力而犯案。

練官表示被告並無病理原因犯案,看不到有理由從寬發落。辯方求情時引述報告指被告沒有戀童傾向,重犯機會低,選擇認罪免卻受害人出庭作供。被告早前涉盜竊罪,控方亦不再作檢控。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七二二——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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