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豪宅」首輪須價單 招標列明優惠及實價

2019-04-0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近期發展商頻將中小型單位的項目,以招標形式出售,且往往暗藏各「詭異」折扣或回贈,透明度不足,引起市場極大迴響;地產建設商會昨進行會議急謀對策,就最新銷售安排達成共識。新指引表明,日後「非豪宅項目」進行首輪銷售,須以公開價單形式發售;即使招標推售樓盤、亦須清楚列出所有優惠條款,並公開成交金額等,以增加銷售透明度。運房局局長陳帆表示,希望發展商業界可自律,若情況不理想,不排除採取適當的措施。

近期發展商招標賣樓情況掀起市場關注,連部分面積僅三百多方呎的細戶亦招標推售,加上標書上暗藏稅務回贈或優惠等條款,被評做法欠透明度。地產建設商會於昨日中午十二時,與屬該會會員的發展商代表要員,進行了逾兩小時的會議,出席的發展商多達二十多家,會後「約法三章」提出了多項共識。

地建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公布,該會會員日後推售「非豪宅樓盤」,在首輪銷售時將以公開價單形式進行,並按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首批將不少於該項目或該發展期數單位之兩成,至於及後的銷售策略,則交由各發展商自己決定部署。

他稱,了解小部分發展商有困難,但希望為了大局着想,亦能夠跟隨;部分即使只得三十至四十個單位的樓盤,若不是豪宅盤,亦要公開價單發售。至於如何界定樓盤屬豪宅與否,他表示會視乎空置稅情況,並以單位面積與售價作考慮,但暫時未有確實決定,須繼續進行商討,惟強調「一定不會是五百至八百方呎的單位」。

梁志堅稱,選擇招標發售的單位,發展商就有關招標文件,包括為買家提供之所有優惠計畫及詳細條款,均必須上載至發展項目的網站,並提交予銷監局;有關單位之成交金額及買家最終選擇之優惠,均須及時在成交記錄冊更新。他強調,「必須清清楚楚顯示,包括所有詳細資料,例如有甚麼優惠條件等。」

他指,今次促成的共識,並非說服政府不作新限制,而是希望改善行業,形容「透明度高,喜歡甚樣做亦沒有問題」,昨日定下的共識,稍後會再進行檢討,並作出改善。他指,全港有逾九成發展商為該會的會員,其餘個別非該會轄下的發展商,持有發展項目不多,相信亦會跟隨政府管制去做,影響不會太大。

地建會秘書長龍漢標表示,有關共識於昨日起生效,並會通知各會員遵守。對於是否因為擔心政府管制而加強行業限制,他對此否認,並指「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政府舉動無得防,主要為了增透明度。他指,現時部分中資發展商已加入該會,只要有關共識成趨勢,其他發展商亦會跟隨。

運房局局長陳帆昨回應指,希望發展商可自律,若情況不理想,不排除採取適當措施,以確保新盤出售安排過程公平及透明。

銷監局發言人回應指,局方早前已去信有關發展商及地產代理,要求提交資料。政府需要時或會採取適當措施,確保一手住宅銷售安排公平透明,政府會監察地產業界的跟進工作,若自律的規範情況不理想,不排除會在有需要時採取適當的措施。

地產代理監管局發言人亦指,並會密切留意市場情況,並會配合政府對有關情況可能採取的措施。

是次地建會舉行的會議,有多家地產商代表出席會議,包括長實代表葉建明、新地雷霆、恒基黃浩明、新世界黃浩賢、會德豐楊偉銘、華懋吳崇武及陳慕蘭、信和楊文、嘉里吳美珊、嘉華溫偉明、九建楊聰永、香港興業陳秀珍、永泰吳家煒,以及麗新潘銳民等亦有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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