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豪宅」首轮须价单 招标列明优惠及实价

2019-04-0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近期发展商频将中小型单位的项目,以招标形式出售,且往往暗藏各「诡异」折扣或回赠,透明度不足,引起市场极大回响;地产建设商会昨进行会议急谋对策,就最新销售安排达成共识。新指引表明,日后「非豪宅项目」进行首轮销售,须以公开价单形式发售;即使招标推售楼盘、亦须清楚列出所有优惠条款,并公开成交金额等,以增加销售透明度。运房局局长陈帆表示,希望发展商业界可自律,若情况不理想,不排除采取适当的措施。

近期发展商招标卖楼情况掀起市场关注,连部分面积仅三百多方尺的细户亦招标推售,加上标书上暗藏税务回赠或优惠等条款,被评做法欠透明度。地产建设商会于昨日中午十二时,与属该会会员的发展商代表要员,进行了逾两小时的会议,出席的发展商多达二十多家,会后「约法三章」提出了多项共识。

地建会执委会主席梁志坚公布,该会会员日后推售「非豪宅楼盘」,在首轮销售时将以公开价单形式进行,并按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首批将不少于该项目或该发展期数单位之两成,至于及后的销售策略,则交由各发展商自己决定部署。

他称,了解小部分发展商有困难,但希望为了大局着想,亦能够跟随;部分即使只得三十至四十个单位的楼盘,若不是豪宅盘,亦要公开价单发售。至于如何界定楼盘属豪宅与否,他表示会视乎空置税情况,并以单位面积与售价作考虑,但暂时未有确实决定,须继续进行商讨,惟强调「一定不会是五百至八百方尺的单位」。

梁志坚称,选择招标发售的单位,发展商就有关招标文件,包括为买家提供之所有优惠计画及详细条款,均必须上载至发展项目的网站,并提交予销监局;有关单位之成交金额及买家最终选择之优惠,均须及时在成交记录册更新。他强调,「必须清清楚楚显示,包括所有详细资料,例如有甚么优惠条件等。」

他指,今次促成的共识,并非说服政府不作新限制,而是希望改善行业,形容「透明度高,喜欢甚样做亦没有问题」,昨日定下的共识,稍后会再进行检讨,并作出改善。他指,全港有逾九成发展商为该会的会员,其馀个别非该会辖下的发展商,持有发展项目不多,相信亦会跟随政府管制去做,影响不会太大。

地建会秘书长龙汉标表示,有关共识于昨日起生效,并会通知各会员遵守。对于是否因为担心政府管制而加强行业限制,他对此否认,并指「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政府举动无得防,主要为了增透明度。他指,现时部分中资发展商已加入该会,只要有关共识成趋势,其他发展商亦会跟随。

运房局局长陈帆昨回应指,希望发展商可自律,若情况不理想,不排除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新盘出售安排过程公平及透明。

销监局发言人回应指,局方早前已去信有关发展商及地产代理,要求提交资料。政府需要时或会采取适当措施,确保一手住宅销售安排公平透明,政府会监察地产业界的跟进工作,若自律的规范情况不理想,不排除会在有需要时采取适当的措施。

地产代理监管局发言人亦指,并会密切留意市场情况,并会配合政府对有关情况可能采取的措施。

是次地建会举行的会议,有多家地产商代表出席会议,包括长实代表叶建明、新地雷霆、恒基黄浩明、新世界黄浩贤、会德丰杨伟铭、华懋吴崇武及陈慕兰、信和杨文、嘉里吴美珊、嘉华温伟明、九建杨聪永、香港兴业陈秀珍、永泰吴家炜,以及丽新潘锐民等亦有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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