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非诚实可靠 4警揑造搜屋罪脱

2023-04-29 00:00

林耀然(图)及叶家豪被指涉嫌揑造搜屋记录。
林耀然(图)及叶家豪被指涉嫌揑造搜屋记录。

(星岛日报报道)1名警长及3名警员被指在2018年3月于屯门怀疑一名男子贩毒及将其拘捕,惟其后4人涉嫌揑造搜屋记录,因而被控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4人受审后,裁判官黄国辉昨于屯门裁判法院裁定4人罪脱。黄官指4人在记事册和调查报告有遗漏和疏忽之处,但并非故意,亦不构成严重失当;而被捕男子的父母供称当日没有警员来搜屋,但黄官质疑两人是怀有目标而来,其证供亦不清晰明确,并非诚实可靠的证人。
法官质疑证人怀目标而来

被告为45岁警长冯孝聪、38岁警员林耀然、32岁警员罗学键及31岁警员叶家豪,4人被控于2018年3月15日至4月3日在担任公职期间,没有合理辩解而故意作出失当行为,即在调查一宗刑事案件期间作出已进行搜屋的虚假记录。

控方指,4警在2018年3月14日下午拘捕刘姓男子,并报称已搜查其葵涌住所;惟刘的父母供称当日无警员到住所搜屋。黄官昨指,刘母由两名男子陪伴到庭作供,被问到两人身分时,刘母却拒绝回答。黄官质疑是否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认为刘的父母是怀有目标而来的证人。

控方指,4警在报告中称押刘到警署后,再驾车前往搜屋,但这与警署车辆出入记录不符。被告罗学键自辩称,当晚车辆汽油不足曾换车,但他忘了记录这事。黄官接纳罗的证供,指警员搜屋并无发现,在撰写这部分时一时疏忽亦属可能;而且警署犯人财物中有刘的护照,由于护照体积较大,一般人外出不会携带,可推论刘是搜屋时取回护照。案件编号:TMCC51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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