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贵子涉骗案律政司上诉押后判
2023-04-2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康宏环球前执行董事曹贵子涉嫌在2016年至2017年串谋两名前董事陈丽儿及陈毅凯,向董事局隐瞒收购信盈国际一事属关联交易,经审讯后被裁定串谋诈骗及作出虚假陈述两罪均罪脱。律政司昨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诉,指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不知情,以致没有对外披露关连交易。曹贵子一方反问「一个礼拜有7日,系咪我唔话你知一个礼拜有7日就系隐瞒呀?」上诉庭押后裁决。
法官彭宝琴撮述被告一方说法称,控方案情逻辑上证据基础均有错误,控方指董事局内所有人如知悉曹贵子于上市公司内操作的话,必然知道曹贵子为实质董事,既然如此众被告不不需要亦不可能成功隐瞒其身分。副刑事检控专员万德豪陈词解释指,众被告亦隐瞒曹贵子为信盈国际大股东,曹贵子为实质董事以及信盈国际大股东两事并非人所共知,董事局内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不知情,以致不知悉收购属关连交易,没有举行董事局会议,讨论利益冲突以至对外披露关连交易,令投资者蒙在鼓里。万德豪坚称公司为独立个体,个别甚至大多董事知情也不能代表董事局,原审法官明显事实裁断有误,以致裁断有悖常理。
指本案关键是否串谋不披露
原审法官练锦鸿书面裁决判词指,控方并无传召任何康宏环球执行董事出庭作供,亦没有呈上三名被告的通讯记录,故并无直接证供证明曹贵子等三人之间存在协议。曹贵子在案发时段并非董事局成员,没有责任或机会披露事务,即使有不作为,亦不会构成不诚实,故串谋诈骗罪名不成立。对于虚假陈述罪,练官认为三名被告可能知道年报载有不确内容,但最后批准通过的是整个董事局,故如要追究个别责任,应是向所有董事局成员,而不单止是三名被告。
55岁商人曹贵子、46岁时任首席财务总监陈丽儿及51岁时任公司董事陈毅凯,同被控于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隐瞒曹贵子持股讯息或没有披露康宏财务收购信盈国际属一宗关连交易,以至康宏于2016年9月5日用超过8900万元收购信盈国际。
案件编号:刑事上诉 CACC28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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