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檢查學生電腦 容易觸碰私隱紅線

2024-03-29 00:00

電子學習是全球大趨勢,很多學生如今上堂時均習慣自攜平板電腦作為學習媒介。近日有中學生在社交平台上帖文,指摘學校在檢查學生平板電腦時,「偷取」電腦內的個人資料,質疑校方嚴重侵犯學生私隱。雖然校方強調沒違規,只是根據使用自攜裝置守則抽樣檢查學生電腦,但事件曝露了校方在抽查時過了火位,掉進侵犯個人私隱的灰色地帶,私隱專員公署有必要介入,釐清一些問題,以免類似事件再發生。

一名聲稱是聖保羅男女中學的學生在社交媒體投訴,指校方發現學生用自攜裝置打機(不論校園內外)情況非常普遍,上周開始對中一學生的平板電腦進行檢查,除查看學生使用電腦的紀錄、個人文件、照片和聊天紀錄,再用USB把資料備份,學生其後發現電腦被安裝了應用程式,還不許刪除,令學生懷疑是監控在家打機的程式。學生對此惶恐不安,指即使曾簽過一份使用自攜裝置的同意書,但他們全部未滿18歲,質疑是否具備法律效力,認為學校是嚴重侵犯其個人私隱,有違《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並觸犯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學生使用電腦約章不規範

校方其後發聲明回應,強調這次是抽樣檢查,以確保學生能妥善使用平板電腦,並防止電腦因不慎使用而感染病毒或下載惡意軟件程式,從而危害校園網絡安全,而且校方是根據教育局建議與家長和學生簽訂的自攜裝置及可接受使用政策進行,並無違規。

由於學生和校方各執一詞,要客觀評論今次事件,須從學校推行自攜裝置計劃說起。教育局在2015年起鼓勵中小學推行自攜裝置計劃,讓學生攜帶私人平板電腦回校進行學習,加強課室互動,提升學生自主學習、解難能力;並在2018年起通過關愛基金資助基層學生購買平板電腦,縮窄數碼鴻溝。

落實自攜裝置政策,學校要統一硬件和軟件規格、運作和保安,故校方讓家長決定是自行購買抑或由校方代為統一訂購平板電腦,但家長和學生均須簽署在校使用平板電腦政策同意書,之後由校方為學生的電腦安裝所需軟件。每間學校在使用自攜裝置同意書中,通常會列明除校方指定的應用軟件外,學生不可自行安裝其他軟件,學校會透過監管系統不時監察學生平板電腦的使用情況,若發現學生使用不恰當資訊和軟件,校方可對學生採取處分。有的學校在同意書條款中保留監察、檢查、存取或查看學生電腦資料的權利,有的只監察和檢查電腦權利,未必完全一樣。

雖說聖保羅男女中學是根據與家長和學生簽訂的使用自攜裝置同意書進行抽查,但假如檢查學生電腦時,確實在學生毫不知情下額外安裝疑似監控軟件,監控校園內外打機情況,便有侵犯學生私隱之嫌。
私隱公署宜主動介入釐清問題

即使校方宣稱是按同意書進行抽查,可是抽查的並非個別有問題受懷疑的學生,而是中一全級所有學生,甚至宣稱不排除稍後擴大至其他級別,規模非常廣泛,因同意書只是學校與家長和學生之間簽訂的約章,並不等同合法,故是否沒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卻大有斟酌餘地。由於今次事件曝露使用自攜裝置同意書存在灰色地帶,即使私隱專員公署沒接獲學生的投訴,卻表明會與有關學校接觸。由於自攜裝置日益廣泛應用,公署更應主動介入,釐清校方在檢查學生電腦時哪些事情可做,哪些不可做,避免日後學校在執行約章時有更多爭拗。

年輕人與成人一樣重視私隱,若學校貿然搜其書包,也會引起其不快,更遑論要檢查其電腦內個人文件、聊天紀錄等,故校方在處理學生在校園健康使用電腦時,須格外小心審慎,盡量在學習與私隱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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