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玲未獲港台法律支援 馮建業無回應有否其他協助
2020-11-06 10:56
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被指報道元朗7.21事件節目中查車牌時,作「虛假陳述」於周二被警方拘捕。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主席趙善恩表示,處方未能向蔡玉玲提供法律支援,因蔡玉玲屬於港台服務提供者合約,屬於「自僱人士」,報道牽涉的法律責任及保險等均由服務提供者自行負責,不符合公務員事務規例的受支援員工。
副廣播處長馮建業昨日與員工會會面,趙善恩引述其說法,指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只有公務員獲得法律支援,惟蔡玉玲屬「自僱人士」,故處方未能向蔡提供法律支援,馮建業無正面回應到底有否其他方法協助蔡玉玲。
趙善恩指出,根據相關規例,如港台要向律政司尋求支援,要先向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請求批准。問及管方會否向公務員事務局尋求豁免,管方只回應指會考慮相關做法。
她亦稱,與會的同事對會議結果感失望,認為管方回應無情無義。趙善恩認為如管理層盼表達誠意,可於下星期二蔡玉玲提堂當日到現場聲援。
另外,她又指管方未有提及要剎停任何偵查報道或或改變現時查冊的做法。認為查冊可獲的資料如物業註冊、車輛登記都屬於公開資料,強調查冊並非記者特權,她表示,沒有很強的理由要放棄偵查報道,亦指如新聞工作者無法取得相關資料,會對公眾知情權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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