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五女生被同班同學性侵 反被學校建議轉班 家長:應如何安撫女兒?
2021-12-15 12:46
張教授:
我的女兒就讀小五,近日上課時被鄰座的男同學伸手入校裙內觸摸下體,女兒因害怕而沒有即時告訴老師,直至放學回家才告訴我。我立即向學校投訴,校方指男生不承認,其家長亦不願合作,校方曾提出安排男生轉班,但其家長反對,校方則建議女兒轉班,但女兒認為自己沒有犯錯,不應受到「懲罰」。我應如何處理及安撫女兒?
陳太
張教授答:
學校的規則是將犯錯的學生懲罰,但不可能因為一次犯錯而將他趕出校。學校也顧及犯錯孩子的將來,不想他沒有學校收容而變成失學兒童。尤其是不肯認錯的孩子,在沒有證據的環境下,更加難以入罪。正因為他不承認,更不會接受轉班安排;故此,學校只可建議你女兒轉班,以免再跟這個孩子一起上課。
雙方家長都是有堅持的道理,犯事學生家長不相信孩子做了錯事,可能覺得轉班便是默認,故此堅持信念,不肯遷就。你的堅持也是對的,為何轉班的是自己女兒,受害者變成被罰者。你若退一步為女兒着想,應該向老師說明不肯轉班的原則,要讓孩子調位,相信犯事同學知道班主任的做法,便不敢再犯。要使她明白,你和老師的做法是為保護她而做,遠比調班更有效。
在教育孩子的時候,可以示範以下的對策︰
一、立刻說不︰堅持不可被侵犯,亦不容許別人做不尊重自己的事,堅決說「不」,用嚴厲的態度和眼神使對方退縮。
二、即時警告︰孩子在欺凌別人前,是會作出種種的不雅動作或說話,必須立刻告知老師,使他知道你不是可以欺負的。
三、告訴家長︰若這位犯事的同學用令你不安的眼神望你,你要用警告的眼神望回,然後不再理會他,並即時告知家長,預防事情重演的可能性。
(歡迎讀者就有關兒童性侵犯的問題,致電由護苗基金設立的「護苗綫」:2889 9933,接聽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10時至晚上6時)
本欄由護苗基金執行委員會委員、美國德州休斯頓大學社會工作研究院張錦芳教授解答。
文章刊於《星島日報》12月15日教育版專欄「親子同路」,原文標題為〈侵犯者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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