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出幸福家|建立幸福婚姻之原則(一)

2021-09-16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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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時在此分享了幸福婚姻的基礎在於友誼及嘗試修復的舉動。讓我們繼續談論資深婚姻研究學者約翰.高曼(John Gottman)研究後得出建立美滿婚姻順序的七個原則。

原則一,我們要培養及繼續實踐彼此了解的習慣,記着是了解,不是評論,包括想法和情感,才能建立聯繫。例如:近來對方為何事而備受困擾?工作順利嗎?未來有何重要事件要應付?過去一年對方認為他/她自己有何改變?如果大家能定期就着雙方不同層面的事物交流,在面對人生的風浪時,就能乘風破浪地前進。

藉着互相了解,夫婦便能培養出愛戀之情,是為原則二。在繁忙的日子總會有爭執的時候,但也要找出時間、行動來表達這份愛戀之情。小禮物、對方疲憊時主動幫他/她洗碗抹廚房、適時的擁抱、沮喪時的鼓勵及肯定、彼此專注的時間等,都能以愛來滋潤生活。

原則三,夫婦的互動應以回應較佳,而非回絕。「嘩!你睇下!」「係喎!個天好藍!難得天氣可以咁好。」「可惜要返工!」「係啦!」他們正在藉正面回應提出連結。如果了無回應,或敷衍地說:「哦!」或「唓!多餘!有乜好睇!」便會失去一次連結的機會。很多人認為燭光晚餐或海灘假期是夫妻重建感情連結的秘訣,但真正的秘訣是在日常生活中的小事上回應對方,浪漫的假期才更能為愛情加溫。生活中的平凡時刻,才是兩人關係穩定的關鍵。

有了良性的互動,夫婦便可在意見、作決定上更能有效地討論。原則四就是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夫婦應努力接受另一半的意見。例如不會在未經詳細討論前貿然去做配偶不贊同的決定,他鼓勵雙方盡量達至共識來處理問題。你的配偶是盟友,不是對手。你不需要與對方鬥氣,總認為自己的想法更對、方法更好,也不用以勝過對方來證明自己的價值。若是盟友,便應願意分享權力,才能心平氣和,回歸理性,專注解決問題。餘下三個原則,日後再分享。

梁甄陶
本欄由基督教宣道會北角堂家庭服務中心社工及輔導員輪流執筆;本文作者為梁甄陶先生。

文章刊於《星島日報》9月16日教育版專欄「親子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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