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緝逃犯絕不手軟 除惡務盡維護國安

2024-12-25 00:00

政府昨正式刊憲,將許智峯、郭榮鏗、任建峰、袁弓夷等7人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對他們實施「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和「撤銷特區護照」等措施;當局同日發布包括鍾劍華、何良懋和鄭敬基等6人的通緝名單,各懸紅100萬元通緝。對於這些危害國家安全的不法之徒,只能嚴肅處理,除惡務盡。當局的做法有理有節,完全有必要,社會各界應全力支持。

《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先後頒布實施後,本港國安城牆已經築牢,社會恢復穩定,民生大有改善,如此良好局面值得所有市民倍加珍惜。然而,一小撮別有用心的人就是不希望香港好,他們在執法部門連番打擊下,在香港早已失去「舞台」,既然不能在此搞局,就竄逃海外,繼續興風作浪。
死心不息海外興風作浪

7名潛逃者之前已遭警方通緝,本來可以選擇回港自首,爭取寬大處理,他們卻變本加厲,持續在美國和澳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對他們來說,煽動分裂國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乞求外國「制裁」等卑劣行徑,有如家常便飯,部分人甚至定期在社交網站上分享所謂「遊說成果」,在此情況下,假如港府不果斷採取進一步行動,只會令他們更加猖狂,更加肆無忌憚。

當中的許智峯,身負「藐視立法會」、「不誠實取用電腦」等刑事控罪,劣跡斑斑,甚至曾經串通外國政客,偽造文件潛逃海外,其狡猾可想而知。最近警方經調查後,有證據證明他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並從中得益,包括在網上平台收取得益,於是向他展開沒收犯罪得益的法律程序。這是基於客觀調查而作出的決定,合情合理。

估計會有別有用心之徒大造文章,將沒收許智峯的犯罪得益講成是「抄家」,以此鼓動敵視政府的情緒。事實上,根據現行機制,執法部門可引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和《販毒(追討得益)條例》,收繳相關犯罪得益。今次針對許智峯的沒收令申請,針對的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並從中得益的行為。廣大市民和工商界人士只要奉公守法,絕不會受到影響。
維護國安沒有完成時

儘管香港已經恢復平靜,但其實暗流湧動,所以我們絕對不能掉以輕心,給反中亂港者有可乘之機。特區政府昨天的行動,反映其捍衛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新增的6名遭通緝人士,如果願意懸崖勒馬,回港自首,可以從輕、減輕處罰;至於7名之前已被通緝、昨日再被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政府形容他們「無法無天」,雖然已給予時間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卻不珍惜,近乎無藥可救。今次對這些人採取進一步行動,旨在收打擊、阻嚇作用,並促使潛逃者早日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如果他們良心未泯的話。

維護國家安全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市民得以在香港安居樂業,前提是國家安全切實得到維護,2019年「黑暴」殷鑑不遠,不要好了傷疤忘了痛。大家應與一切威脅國家安全的行為劃清界線,避免和相關人士有任何金錢或財務上的瓜葛,即使簡單如房屋租賣,也要避免,不要自招嫌疑、以身試法。只要我們配合和支持執法部門的行動,那就可以將海外反中亂港勢力的氣燄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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