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反對棄用公務員「政治中立」守則

2022-11-02 00:00

梁振英認為,「公務員必須政治中立」是自從三十多年前起草《基本法》至今的表述,「意思清楚,不要改」。
梁振英認為,「公務員必須政治中立」是自從三十多年前起草《基本法》至今的表述,「意思清楚,不要改」。

(星島日報報道)《施政報告》提出更新《公務員守則》,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更表明,《公務員守則》將棄用「政治中立」字眼,因為公眾有不同演繹。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昨日指,如果有人對「公務員必須政治中立」有不同演繹,是明知故犯,棄用此字眼只為反對者「添彈藥」,強調「政治中立」意思明確,沒有不愛國的空間。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回應本報查詢時,認同梁振英的說法,認為「政治中立」與「忠誠服務」並無衝突,又稱局方未與工會討論棄用問題。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則向本報表示「最好就不用」,又指「政治中立」乃西方政治情景用詞。

工會:與「忠誠服務」無衝突

梁振英在社交媒體發文表示,「公務員必須政治中立」是自從三十多年前起草《基本法》至今的表述,「意思清楚,不要改」,如果有人竟然對其有不同演繹,是明知故犯,一如有人將「高度自治」「演繹」成「完全自治」、將「提名委員會提名」「演繹」成「公民提名」一樣,乃「裝睡的人叫不醒」。

梁振英又稱,將「政治中立」的要求試圖用至今未找到的其他字眼表述,不如加強宣傳講解,放棄這表述,「在今天的形勢下,徒為反對我們的人添彈藥。」他強調「政治中立」的公務員和政治任命官員一樣,都必須愛國、效忠國家,這是「普世價值」,「沒有『不同演繹』成可以『中立』不愛國的空間。」他進一步解釋,公務員「政治中立」的意思是公務員不能以自己的政治信念或政治關係為由,拒絕執行上級交帶的工作,或者陽奉陰違地「hea做」。

梁籌庭表示,公務員事務局至今未與工會商討過有關棄用「政治中立」的計畫,而公務員幾十年來始終堅持「就算有政治取態都會隱藏,不偏不倚服務市民」,見不到「政治中立」與「忠誠服務」有何衝突,指局方棄用的決定「令人搖頭」。他又說,「新政府要加強有關內容無可厚非,但要有清晰指引」,又質疑局方要刪除「政治中立」字眼才是「包含政治意識」。

劉兆佳:是西方政治情景措辭

劉兆佳對於是否棄用「政治中立」的態度,則是「最好不用」,如果要用就必須有全港市民都會認可的清晰解釋。他表示,「政治中立」是西方政治情景下的措辭,並不完全適用於香港的環境,因為社會上出現不同解讀,因此贊成棄用,又暗示反對者是「西方包袱太重」。他建議以兩條表述替代,一是「公務員需要效忠政府,執行政策時不得帶有自己的政治取態」,二是「公務員毋須背負政治責任,由問責團隊負責」。

香港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李方沖回應本報查詢稱,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仍未就修改《公務員守則》諮詢員方,「暫時不適宜就個別的細節作出評論」。

公務員事務局回應表示,局方正展開檢討和更新《公務員守則》的工作,預計會在明年第一季向職方發出《公務員守則》更新版,徵詢職方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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