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浩銘等8人違限聚上訴 法官押後10月中宣判
2022-07-2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五一勞動節社民連吳文遠及黃浩銘、工黨等八人到政總外請願,要求設立失業援助金,去年被裁定違反限聚令,被判入獄兩周,緩刑一年半。八人不服定罪及刑罰,為首宗限聚令上訴至高等法院的案件。上訴方指他們八人分兩組相距一點五米,又戴口罩示威,表現克制,認為定罪實屬過嚴。律政司一方昨陳詞指,相距一點五米非開脫理由,而八人示威期間有互動交談,橫額口號互相呼應,故亦應視為同一群組。案件將於十月十八日宣判。
律政司一方解釋要判斷是否同一個受禁群組聚集涉及多項因素,即使八人分成兩邊,之間相距一點五米亦不等於兩個群組。律政司提到案發時八名上訴人四人一組,各組手持相同橫額爭取勞工權益,口號互相呼應,顯示有事先組織;兩組人曾靠近站立,互有商量;聚集時長逾十一分鐘,即使眾上訴人主觀意願區分為兩群組亦不濟事,建議法官應考慮上述客觀事實,裁斷八人屬同一群組。
口號互呼應顯示事先組織
上訴方指遭刑事定罪過嚴
上訴方反駁上訴人當時戴上口罩示威,做法克制,若上訴人結果仍遭刑事定罪實屬過嚴,會導致寒蟬效應,又指法庭應具衡量上訴人有否對公共生構成過分威脅。黃浩銘補充雖然要考慮共同目的,但群組間社交距離及持續時間更形重要,另外五一遊行多年來首度取消,上訴人已盡力依從防疫措施,足見上訴人重視市民生存權,而示威權亦不應忽視。黃浩銘狠批︰「高官權貴食飯飲酒,佢哋就真係令限聚令蕩然無存喇!」案件編號:裁判法院上訴一八七——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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