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管條例通過 明年一月生效
2021-10-21 00:00
立法會以三十七票贊成、兩票棄權,三讀通過落實劏房租務管制,規定業主及租客簽訂標準租約、租客享合共四年租住權保障、業主不得濫收水電,兩年租約後加租上限為百分之十,條例明年一月底開始實施。
法案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鄭泳舜表明,落實劏房租管是支援劏房住戶的重要一步,有很多後續工作需處理,包括搜集登記劏房的數據及租金,該黨建議政府於條例落實兩年後,再制訂起始租金。工聯會麥美娟認為當局必須加快興建公營房屋,始能真正幫助劏房居民。
田北辰不滿政府沒有規管起始租金,令業主每次租約期完結都可自由就租金定價,批評租管形同虛設,「含淚棄權」,他和謝偉俊都投下棄權票。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說,理解有議員關注草案並無設起始租金,由於現階段未掌握劏房數據,無法客觀、公平制訂起始租金,故在當下制訂起始租金並不可行。
自由黨主席張宇人指,該黨過去認為租管違反自由經濟,但近年目睹業主嚴重剝削劏房戶,支持修例。經民聯石禮謙直言地價貴兼政府政策拖延時間,是引致房價高企的主因,促當局改善程序加快起樓。他提出修正案,就租客有權享加入兩項不適用情況以加快市區重建速度,被否決。
全港關注劏房平台指,政府將劏房市場不公現象撥亂反正,惟法案生效前有「空窗期」,當局未有設立起始租金,勢令劏房市場出現「加租潮」。
大會今日恢復二讀引入海外醫生的《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及《2021年電訊(修訂)條例草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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