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無法自首的殺人犯與政治浩劫

2021-10-21 00:00

世事荒誕無常,女兒去一趟台灣旅行,一命嗚呼,一屍兩命;殺人犯最少七次要求自首伏法,卻被執法當局拒諸門外,不准入境。引發香港歷時逾一年反修例暴動的直接導火線「台灣殺人案」,在《國安法》下今天回復平靜的香港再起波瀾。殺人者自願為自己的罪行負責贖罪,卻因政治理由無法達成,讓含冤枉死者無法討回公道。為人父母者,有冤無路訴,媽媽為愛女沉冤待雪到處奔走,但在台灣政客的操弄下,會否又再徒勞呢?

死者潘楚穎的媽媽痛苦,大家都明白的;含辛茹苦養育二十年,女兒突然香消玉殞,為人父母,當然是想為愛女討公道。只是,「台灣殺人案」早非單純的法律問題。就案件而言,要解決「台灣殺人案」並不複雜,只要台方容許陳同佳入境就是了,但為何台灣當局屢屢拒絕陳同佳透過律師提出的入境要求?

據資料顯示,陳同佳的台灣律師去年十月曾與台方陸委會指定的「單一窗口」,即內政部刑事警察局股長鄭富禛聯繫,表明陳同佳希望到台自首。雙方的交流起初尚算融洽,並且已到申辦簽證階段,惟突然急轉直下,台灣當局向陳的律師稱按「長官指示」,須由台港兩地政府談好,才有「陳嫌來台入境問題」,又指稱「請當事人不用再打電話和刑事局窗口聯繫」云云。

「台灣殺人案」是非黑白非常清楚,陳同佳回台受審意願不變,事件膠着,只因台方堅持要進行特區政府根本沒權去做的「司法互助」,同時堅拒讓陳同佳入境投案所致。台方明知根據香港法例,特區政府沒權與其作「司法互助」,堅持以此作陳同佳入境投案的前提,這已不是刁難,而是無理取鬧!所以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此事時說:「希望中國台灣當局,摒棄政治操弄,拿出人性和公義!」

為了「政治」,台方把「公道」放在一旁;為了「政治」,台方連在台灣發生的殺人案也置若罔聞。為了「政治」,放下人性和良知,就正是今日台方向世界展示的「民主素養」?當真如此,實在是「受教」了!

「台灣殺人案」引發反修訂逃犯條例的連串大規模社會動亂,香港人全都是輸家,攬炒派曾經倚仗「激進派」、「獨派」及外部勢力「去到盡」並小勝了區議會選舉,但後來也因為「去得太盡」想操弄立法會選舉進行甚麼「攬炒十步」而搞到如今幾乎全軍覆沒。贏家是誰?很可能是當時競逐連任台灣地區領導人的蔡英文,本來形勢岌岌可危,卻因黑暴借「反修例風波」抹黑「一國兩制」而成了傾斜「台獨」的蔡英文的催票機。

至於香港,無論甚麼陣營都輸得十分慘烈。近日潘媽媽再發出「通牒」要與陳同佳對話,法庭剛巧傳來五名中大生暴動罪成,各判囚近五年。一宗謀殺案、一場政治風暴、連串社會動亂,香港人在有形無形的政治黑手下,被蒙騙、被誤導、被傷害……經歷一場人生浩劫,成為大輸家,傷心的母親又何止潘媽媽?

原姿晴

前傳媒人,現任職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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