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管条例通过 明年一月生效
2021-10-21 00:00
立法会以三十七票赞成、两票弃权,三读通过落实劏房租务管制,规定业主及租客签订标准租约、租客享合共四年租住权保障、业主不得滥收水电,两年租约后加租上限为百分之十,条例明年一月底开始实施。
法案委员会主席、民建联郑泳舜表明,落实劏房租管是支援劏房住户的重要一步,有很多后续工作需处理,包括搜集登记劏房的数据及租金,该党建议政府于条例落实两年后,再制订起始租金。工联会麦美娟认为当局必须加快兴建公营房屋,始能真正帮助劏房居民。
田北辰不满政府没有规管起始租金,令业主每次租约期完结都可自由就租金定价,批评租管形同虚设,「含泪弃权」,他和谢伟俊都投下弃权票。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说,理解有议员关注草案并无设起始租金,由于现阶段未掌握劏房数据,无法客观、公平制订起始租金,故在当下制订起始租金并不可行。
自由党主席张宇人指,该党过去认为租管违反自由经济,但近年目睹业主严重剥削劏房户,支持修例。经民联石礼谦直言地价贵兼政府政策拖延时间,是引致房价高企的主因,促当局改善程序加快起楼。他提出修正案,就租客有权享加入两项不适用情况以加快市区重建速度,被否决。
全港关注劏房平台指,政府将劏房市场不公现象拨乱反正,惟法案生效前有「空窗期」,当局未有设立起始租金,势令劏房市场出现「加租潮」。
大会今日恢复二读引入海外医生的《2021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及《2021年电讯(修订)条例草案》等。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