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法輪功屬顛覆組織 梁振英促國安調查
2021-06-04 00:00
梁振英認為,法輪功既不是宗教,也不是練功團體,並且從根本上是顛覆中國政府的組織,香港是法輪功的前沿陣地。他指出,二○一三年,時任特首的他指示特區政府清拆法輪功在各個公共地方的標語、橫幅和擺設物,法輪功竟然可以因此和政府打了八年的官司,結果法輪功終在前日終審法院的審判中敗訴。
他指出,代表法輪功的是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促請有關人等公開向香港社會說明,法輪功用的律師費是否由法律援助支付,以及夏博義是否免費為法輪功打官司。他續反問,如果兩者都不是,則兩位興訟的法輪功學員的錢從何而來。梁振英表示,香港目前有《港區國安法》,請國安人員馬上接手調查在這件事中有關人等的背景。
本報翻查資料,發現有關案件的確有法援資助,而代表法輪功的,除了夏博義,還有「Linda Wong」,更包括與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英文名相同的「Chow Hang Tung」,而鄒幸彤本身亦是大律師。
梁振英又在社交平台上憶述自己當年處理法輪功事件的情況,斥法輪功以為自己有特權,到處阻街,他早於二○一三年指示食環署沒收法輪功在政府土地擺放的展品,並要求食環署每三個月提交進度報告。有關人員到場後,沒有與法輪功人員發生爭執,反而是有些法輪功人員不敢承認展品或橫幅是屬於他的。此外,在特首辦門前抗議的法輪功成員,更將綁着橫幅一頭的繩索解開,自己用手拉着,隨時準備走佬,梁反問:「我們要怕這類人嗎?」
梁振英指,當年食環署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一百零四條,在全港二十六個法輪功宣傳據點沒收一百三十幅橫額及四百八十四塊展板,並檢控兩名法輪功學員。其後法輪功司法覆核,二○一八年在原訟庭勝訴,二○一九年上訴庭改判政府得直。今年五月,法輪功又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但被即場駁回。他說前日終審法院終於有了判決,反問:「這故事教訓我們甚麼?好好的一個地方,污煙瘴氣是怎樣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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