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拒鍾錦麟申保釋 指會做危害國安行為

2021-06-0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四十七名民主派人士因「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西貢區議會前主席鍾錦麟本年三月向高院申請保釋被拒,主審法官杜麗冰昨日頒布書面理由表示,控方質疑鍾發起眾籌後輾轉匯款到他身為副召集人的「民主動力」銀行戶口內,認為此是洗黑錢案件中典型的掩藏手法,以避免警方發現,而且鍾在初選主要負責宣傳及後勤工作,又把其區議員辦事處作為初選投票站之一,表明自己如獲准保釋,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故拒絕其保釋申請。

杜官在判詞中指出,鍾錦麟與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共同為「35+初選」招募義工及參與宣傳,提供設備及後勤安排。鍾與趙及戴耀廷,去年六月九日舉行記者會時,鍾表明會為投票站選址,亦會繼續與他人組織原定於去年七月十一日及十二日舉行的初選。

鍾的代表大律師馬維騉指,鍾沒有以候選人身分參加初選,現時亦沒有任何指控指鍾親自參與初選眾籌,而當時一些立法會議員,甚至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資深大律師,均認為舉行初選沒有任何問題。

馬續指,民主動力已於今年二月正式解散,鍾又於今年三月退出新民主同盟,鍾自二○一二年起一直獲選為區議員,如鍾獲批保釋,鍾只希望有更多時間陪伴年幼女兒,專注成為家庭的經濟支柱,亦承諾關閉所有社交媒體。

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羅天瑋則指,鍾在民主動力擔當重要角色,亦是該組織的銀行戶口的簽署人之一。鍾曾於去年六月九日在其個人facebook上發表帖文,呼籲市民募集三百五十萬港元的捐款。鍾在同一帖文中張貼美國眾籌網站「GoGetFunding」網址及民主動力的恒生銀行帳號,控方指控美國眾籌網站所得資金,首先會轉移到第三方的香港銀行帳戶,最終轉帳到民主動力的銀行戶口,質疑此是洗黑錢案件中典型的掩藏手法,製造多層複雜的金融交易來隱藏資金來源線索,避免警方發現。

控方續指,鍾有強大的政治聯繫和影響力,亦一直表現其堅決態度,而鍾曾宣布「堅決支持示威者及其行為(包括暴力行為)」,又曾於YouTube上發布的訪問影片中,說明自己如果獲准保釋,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雜項案件一三七——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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