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腳卓耀國稱財困做收數佬
2021-06-04 00:00
辯方大律師求情指,二十六歲被告卓耀國來自破碎家庭,早已與母親失聯,而父親亦已另組家庭。被告與年逾八旬的祖父母同住,須肩負起照顧兩老的責任。被告是本港首位加盟瑞士球隊的球員,原本月入達四萬元,受疫情影響曾轉做運輸工作,惟收入不穩定,在經濟壓力下成為「收數佬」,每次收取二至三百元酬勞。
辯方續稱,被告對於愚蠢犯案並深感後悔,案發後雖金盆洗手,但已無法重返球隊,案情並不嚴重,希望法庭以罰款方式處理,另呈上由港足首席教練郭嘉諾、足球總會董事陳志康及流浪球會主席莫耀強的求情信,莫於信中形容被告為香港足球界最有潛質的年輕運動員,亦見他過去努力成果,可惜與壞分子為伍而犯案,希望他日後能重回球隊。
本案上月二十一日提堂時,當時正處於兩宗同類案件保釋期的被告因缺席聆訊,法庭遂發出拘捕令,同日下午他到法庭自首,稱因眼疾未能準時出庭,遭裁判官充公其五百元保釋金,但就批准他以現金一千元保釋外出。
案情指,被告於今年一月十六、二十六及三十日在將軍澳康盛花園、健明邨明宙樓及健華樓三個單位潑紅油,並在外牆貼上追款告示。警方其後翻看閉路電視發現被告,拘捕及搜屋後檢獲被告犯案時穿着的衣物,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被告另涉及南區多宗刑毀案件,指他涉嫌於今年二月於香港仔華富邨、石排灣邨及鴨脷洲利東邨三個單位淋紅油,該案將於本月十一日在東區法院提訊。案件編號:觀塘刑事四三九、八三四、東區刑事三六六——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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