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向港保證排核水先淨化

2021-06-0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日本福島三一一大地震發生近十年,惟核電廠事故帶來的後遺仍無法消除,日本政府早前宣布,計畫兩年後將已完成處理的核廢水排入海洋,令當地居民及周邊地區憂慮海洋生態安全。日本政府有關人士昨向多家港澳傳媒舉行簡介會,指排放核廢水前會先進行淨化,令水中放射物質降至低於管制水平,同時會再利用海水稀釋一百倍,確保安全程度達國際標準。日方又要求港澳地區撤銷日本進口食品管制。

日本政府有關人士稱,東京電力公司的福島第一核電站儲存的核廢水排放前,核廢水會經「ALPS」裝置淨化處理,即將氚(tritium)以外的放射性物質去除至符合監管水平,而且在排放ALPS處理水到海洋之際,氚的濃度再以海水大幅稀釋一百倍以上,直至低於日本受監管水平的四十分之一。有關人士強調,日本政府絕不允許不符合監管水平的「核污水」被排放入海洋,而東京電力會制定詳細排放方案,當得到國際原子能機構批准後,才會開始排放,預計兩年後將已處理的核廢水排入海洋。

日方相關人士又透露,日本當局曾考慮五種處理核廢水方法,包括注入地殼、地下掩埋、把氚轉化為氣體排放、以水蒸氣形式排入大氣,以及海洋排放等,但考慮到排入海洋具有現實可操作性,而且已存在國際社會的諸多先例等因素,因此決定排入海洋方案。

日方有關人士續指,估計「ALPS處理水」每年氚排放量為少於二十二兆貝克,影響範圍只會在福島第一核電站半徑兩公里內,而且部分地區的核電廠氚排放量,遠比日本排放量高,如二○一九年中國陽江核電站排放一百零七兆貝克液體氚,同年台灣馬鞍山核能發電廠排放三十五兆貝克液體氚。

日方又期望,港澳兩地撤回對日本的食品進口管制。本港環團質疑相關說法,認為日方應提出證據,以及對海洋生物影響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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