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文員暴動罪候刑 求情常到山區義教

2021-06-0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三十歲女文員前年九月二十九日「全球反極權大遊行」衝突期間,在金鐘被樂禮街警員突擊拘捕,其在她身上搜出一支三B級別雷射物品。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另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存檔法庭。辯方求情指被告經常義教山區兒童及清理海洋垃圾。法官周燕珠押後判刑至本月十七日,其間被告須還柙看管。

案情指前年九月二十九日有公眾發起「全球反極權大遊行」,下午一時許約兩萬名示威者由銅鑼灣崇光百貨遊行到金鐘政府總部。近四時約二百至三百名黑衣示威者到達政總外,以欄杆、雪糕筒堵塞夏愨道。示威者會合金鐘道統一中心外另外一群群眾,共約五百人先後在添華道及金鐘道舉傘陣與警方對峙,向政總及警方投擲汽油彈、磚塊、石頭及硬物,並照射雷射光。當時被告黎曉曈戴黃色頭盔、護目鏡及防毒面罩,站在群眾前排舉傘。警方展示旗幟重複警告不果,另一隊警員從樂禮街衝出制服被告,並搜出一支三B級別雷射物品。

辯方求情指,被告任職出版社市場推廣部,品格良好,獲舊同學、老師、僱主及社工總工會總幹事許麗明撰文求情,其母又形容黎為「乖女」。被告經常參與慈善工作,到山區義教兒童,又做義工清理海洋垃圾,案發後被告已深感後悔,內疚未能照顧父母,願意為犯案負責任,被告亦非領導角色,事件無人受傷,亦沒有證據顯示她有暴力行為。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二九四——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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