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法轮功属颠覆组织 梁振英促国安调查

2021-06-0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终审法院早前驳回法轮功有关二○一三年被没收宣传品的上诉许可申请,食环署近日巡查多个地点,移走法轮功海报等宣传品,并检控约十人。全国政协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昨日在社交媒体指出,法轮功既不是宗教,也不是练功团体,更直言是「从根本上就是颠覆中国政府的组织」,促请国安人员调查法轮功有关人等的背景。梁振英又质疑法轮功用的律师费是否由法律援助批出,本报翻查资料,发现有关案件的确有法援资助,代表法轮功的包括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及「Chow Hang Tung」,与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英文名相同。

梁振英认为,法轮功既不是宗教,也不是练功团体,并且从根本上是颠覆中国政府的组织,香港是法轮功的前沿阵地。他指出,二○一三年,时任特首的他指示特区政府清拆法轮功在各个公共地方的标语、横幅和摆设物,法轮功竟然可以因此和政府打了八年的官司,结果法轮功终在前日终审法院的审判中败诉。

他指出,代表法轮功的是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促请有关人等公开向香港社会说明,法轮功用的律师费是否由法律援助支付,以及夏博义是否免费为法轮功打官司。他续反问,如果两者都不是,则两位兴讼的法轮功学员的钱从何而来。梁振英表示,香港目前有《港区国安法》,请国安人员马上接手调查在这件事中有关人等的背景。

本报翻查资料,发现有关案件的确有法援资助,而代表法轮功的,除了夏博义,还有「Linda Wong」,更包括与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英文名相同的「Chow Hang Tung」,而邹幸彤本身亦是大律师。

梁振英又在社交平台上忆述自己当年处理法轮功事件的情况,斥法轮功以为自己有特权,到处阻街,他早于二○一三年指示食环署没收法轮功在政府土地摆放的展品,并要求食环署每三个月提交进度报告。有关人员到场后,没有与法轮功人员发生争执,反而是有些法轮功人员不敢承认展品或横幅是属于他的。此外,在特首办门前抗议的法轮功成员,更将绑着横幅一头的绳索解开,自己用手拉着,随时准备走佬,梁反问:「我们要怕这类人吗?」

梁振英指,当年食环署根据《公众衞生及市政条例》第一百零四条,在全港二十六个法轮功宣传据点没收一百三十幅横额及四百八十四块展板,并检控两名法轮功学员。其后法轮功司法覆核,二○一八年在原讼庭胜诉,二○一九年上诉庭改判政府得直。今年五月,法轮功又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但被即场驳回。他说前日终审法院终于有了判决,反问:「这故事教训我们甚么?好好的一个地方,污烟瘴气是怎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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