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经理逼客买13万疗程判囚

2022-10-06 00:00

事主韩咏琦再购买分别十万元及三万元的疗程,以达退款门槛。
事主韩咏琦再购买分别十万元及三万元的疗程,以达退款门槛。

(星岛日报报道)三十八岁美容中心前销售经理前年十一月,以中心顾问已离职为由,向一名顾客讹称会协助她安排退款,其后多次要求该顾客购买合共约十三万元疗程,以达退款门槛。销售员早前否认一项作出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罪受审,暂委裁判官朱仲强昨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指,被告声称因服用过量精神科药物导致「断片」,对事件没有印象,惟相关录音显示她对答如流,没有异样,乃裁定被告罪成,并指情节性质严重须即时监禁,判囚两个月。
朱官裁决时引述事主韩咏琦供词,她称案发前已在涉案美容中心DR‘s Secret买下二十万美容疗程,其后打算使用服务时遭被告游说购买三万元瘦身疗程,韩因已从另一顾问购买疗程而拒绝。被告便指该顾问已经离职,声称她是唯一能够协助办理退款的人,惟其后要求韩再购买分别为十万元及三万元的疗程,以达退款门槛,韩照办。被告另着韩将钱直接转入其私人户口但不果,韩把对话录音,翌年四月才发现涉案美容中心无退款政策,发现被告已离职。
声称助退款 要求再买疗程

朱官分析指,韩作供清晰直接,诚实可靠;相反被告辩称,已接受多年精神科治疗,案发时因压力大而服用剂量较多的药物,以致「唔知自己做紧乜」,事后看见口供纸才知发生何事。她的精神科医生亦同意,自一九九八年行医以来,从未见过病人因服药而「断片」。被告曾解释服较多药物可令她如常上班,加上涉案录音显示对答如流,清楚知道自己行为,故拒纳其证供裁定罪成,判囚两个月。鉴于裁判法院最高只可颁令赔款十万元,朱官认为赔偿问题交由民事程序较为适合,因此不作赔偿命令。
官指赔偿交民事较适合

辩方求情指,被告和母亲侄女同住,亦是家中唯一经济支柱,她同时需要照顾正与她办理离婚手续的丈夫,判监将令她失去赚钱能力,希望法庭先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而被告案发时除了底薪,仅获百分之七的佣金,最终得益者其实是美容院,若对被告下达赔偿令则不合理及不公平。

被告胡育慈被控于前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三日,在尖沙嘴加拿芬道二十至二十C号一二○五室DR‘s Secret美容中心,向韩咏琦销售十三万零八百四十四元的美容疗程时,透过使用骚扰、威逼手段或施加不当影响,在相当程度上损害或相当可能在相当程度上损害一般消费者就有关产品在选择及购买方面的自由,并因而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韩咏琦作出交易决定。 

案件编号:KCCC76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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