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支援队由心出发 保护易受伤害证人

2022-10-04 00:00

左起:警察临牀心理学家冯浩坚、高级警司李经晞、警署警长黄巧恩,指「易受伤害证人支援队」成员须工作专业及有心。
左起:警察临牀心理学家冯浩坚、高级警司李经晞、警署警长黄巧恩,指「易受伤害证人支援队」成员须工作专业及有心。

(星岛日报报道)有鉴于近年虐儿案件有上升趋势,警方为加强对案中受害人的支援与沟通,以及提高专业工作效率,今年七月成立「易受伤害证人支援队」,现时约有一百七十名来自警队不同岗位、有心有承担的职务人员,经培训后向未成年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进行录影会面,代替一般的笔录口供,有关录影会面的口供也可代替法庭上主控官的提问,以减少受害人的难堪感受。
警方刑事支援科高级警司李经晞为「易受伤害证人支援队」主管。她表示,易受伤害证人是香港法例一个用词,泛指一些儿童或精神上与年龄上不能保护自己的人,即是说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这些人士在经历法律程序时,可受到特别保护,例如口供可使用录影会面,代替一般的笔录,如需要上法庭,亦可透过电视直播去作供,而不需要上庭被盘问,有关录影会面的口供,也可代替主控官的提问。
队员年底将增至200人

李续称,去年全年警务处为易受伤害证人录取口供超过一千六百次,今年一至六月亦有超过六百次,至于涉及虐儿的报案数字,去年比前年微升,政府将会推展强制举报怀疑虐待儿童个案机制的立法工作,目标是在明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法案。她相信,涉及虐儿案件的举报数字会继续上升,支援队的工作量亦会增加。

「易受伤害证人支援队」成立两个月以来,队员数目约有一百七十人,李相信人数将在今年底增加至约二百人,而要成为支援队一员殊不简单,投考者必须有心及对证人有承担,亦要通过一系列训练及考试,包括课堂理论及实习,同时需要在易受伤害证人家居会面室进行一次录影会面,让受害人在舒服安全及自愿环境下提供口供,获得合格后才能成为支援队成员。

处理易受伤害调查工作已有十六年的警署警长黄巧恩忆述,多年前处理一宗兽父强奸十多岁女儿案件,成为易受伤害证人的女童初时自暴自弃、自残及不肯进食,社工与院方无计可施,因此她每次去探望女童时都带同一头义工狗只,并戴上卡通面具逗其开心,接触多了之后终获女童信任,对方愿意交谈及讲述事发经过,最终兽父被判囚。
家居录影室放松落口供

黄感言,她最后一次与女童会面时,送赠了一张亲手绘画的心意卡,当中写上鼓励说话及手机号码,十多年后,女童来电称即将在大学社工系毕业,希望仿效她帮助别人,可见生命影响生命的重要性,所以支援队的工作除了蒐证及将施虐者绳之于法,亦要与社工一同保障儿童,令他们获得最大福祉。

李经晞补充,警方现有五个家居录影室,设于各陆上总区警署,录影室摆设及装修与一般家庭无异,另亦设有一个游戏室,易受伤害证人可在最放松环境下向人员讲出案发经过,让人员可以录取正确无误的录影口供;另外,法医房可即场为受害人进行检验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市民保护儿童的意识,警务处将于本月十四日至十一月二十日举行保护儿童月,期间会举办多项活动,鼓励市民举报怀疑虐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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