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辯方9頁反擊要付訟費 控方7頁紙作回應斥曾蔭權無合作

2017-11-17 14:27

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罪、上月八名陪審員未能達成大比數裁决而被解散,控方隨即申請原審三分一訟費約三百萬元,上周五辯方以九頁紙作出反撃,今控方作出七頁紙回應。 控方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重申指疑犯當然有緘默權,但本案情況應整體考慮,因為曾蔭權沒有和廉署合作、交代一些事實情況,令控方花時去證明一些鎖碎事情、浪費時間,而該等事實情況,曾蔭權根本無可辯駁,但要控方逐一舉證。 Perry又反駁指,原審時曾蔭權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即指他在處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牌照時,未有申報自己和黃楚標之間的關係,及深圳大屋,控方認為曾蔭權是蓄意作出失當行為。 至於辯方引用證據條例中的配偶特權來反駁、控方現不是針對曾太不肯簽署證人供詞,控方是針對向廉署提供誤導的資料文件,例如租約,令控方須時再作調查,甚至要在庭上作出舉證。 控方又指配偶特權只針對出庭作供,而非協助執法機構調查的環節。控方認為基於本案情況,法官亦行使酌情權,下令曾蔭權須支付原審的訟費。 此外、由於曾蔭權於原審前,即去年11月不同意控方提出的同意案情,令廉署須就深圳東海集團在報章刊登的聲明,須花時進一歩蒐證。 控方並指,曾太提交的文件沒解釋案中的資金流向,包括聲稱來自李國寶的35萬元,令廉署花上兩年半去調查。 法庭記者:徐曉伊 建立時間:1400 更新時間: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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