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控方申請訟費 指曾蔭權見廉署時不合作

2017-11-06 15:54

前特首曾蔭權被控作為特首接受利益案,八人陪審團經過約十四小時退庭商議,最終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法官上周在控辯雙方同意下,宣佈解散陪審團。 控方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 表示,律政司打算在現階段把控罪紀錄在案,除非得到法庭或上訴庭的批准。此外,控方以候曾蔭權的上訴案結果、以及將來有否新證據,才決定他日會否重開案件。換言之,控方在現階段不申請重審,一切有待曾蔭權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的上訴結果後、以及看將來有否新證據、才再進一步考慮會否重開案件。 控方申請曾蔭權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的訟費,控方就申請訟費提出九項論點,包括「曾蔭權上電台訪問時表明會合作,但廉署在2013年召見曾蔭權時卻不肯合作,並保持緘默」、「曾蔭權對於$80萬、$35萬及曾太支付的$20萬完全沒有向廉署交代,曾蔭權又提供誤導的資料,令控方須要展開全面調查」、曾蔭權又沒透露過與黃楚標、鄭經翰、李國寶的關係。控方又指廉署先後召見曾太及其一子、但事後二人都透過律師表明不肯簽署有關供詞。曾蔭權的行為令廉署需自行調查各款項交易事宜,直至2016年才完全確定本案所有現金流向。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承章表明反對有關訟費申請,但為節省法庭時間,決定以書面形式向法庭及控方作出回應、獲法官批准。 法庭記者:徐曉伊 建立時間:13:42 更新時間: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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