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刑事總部總區重案組第三隊總督察徐淑儀(中)呼籲,市民不應向財務公司中介支付費用。李慧娜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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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公司冒充銀行職員致電財困人士或已為物業申請按揭貸款的人士,向他們訛稱其按揭違規或可為其提供低息貸款,再誘騙他們到另一財務公司申請貸款,而中介公司從中則騙取巨額顧問費近300萬元,9名董事及職員分別被控串謀詐騙及串謀洗黑錢兩罪,今於區域法院被判監禁4至6年。
法官判刑時指,案件涉違反誠信,涉案中介公司無意為受害人借貸,只為騙取巨額顧問費,而中介公司誘騙受害人再向財務公司借貸,新貸款令他們百上加斤。
西九龍刑事總部總區重案組第三隊總督察徐淑儀呼籲,市民不應向財務公司中介支付費用。
法庭記者: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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