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法官反問:特首對申報有疑惑 可否問財爺政務司

2017-11-01 16:49

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案、今踏入第23天在高院審訊,主審法官陳慶偉今繼續引導5男4女陪審員。陪審團將於明早退庭商議,預計最快可以明天周四有裁決。今早專欄作家陶傑及神父會到庭為曾蔭權打氣,給予支持。天主教香港教區副主教陳志明神父今與曾的弟妹一同到庭,在會議室內與曾蔭權握手以示支持。 至中午過後,法官運用酌情權,將其中一名陪審員解除職務,同時又要求餘下的陪審員,在解除其陪審團職務前不得與該陪審員聯絡,現時應繼續專注聆聽法官指引,現時陪審團餘下八人,根據法例高院刑事案件最少要有7名陪審員便可。 陳官今總結曾蔭權離任特首後,擔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劉焱的證人供詞,指劉的證供顯示特首已是特區政府之首,他沒有上級可供他尋求指引,但陳官請陪審團考慮,當特首在行政會議開會時,與會者包括財政司司長、政務司司長等其他高級官員,若特首對申報利益的事宜有疑惑,是否不能詢問他們的意見?陳官指,前行政會議秘書黃潔怡的證供指出,申報利益是行會成員的個人責任,確保沒牽涉利益衝突;行會秘書處亦會根據他們每年提交的申報作出提示,但她指此依賴成員提供的資料,否則她亦不能作判斷。陳官提及被告,曾多次批准身為雄濤股東的行會成員夏佳理避席相關會議。而她亦同意,若是向私人公司或政府租用單位不屬要申報的項目。 而時任的行政長官副私人秘書蔡傑銘的證供指,特首自己奉行有關接受朋友邀請乘坐私人飛機或遊艇的內部守則,並未有任何紀錄或文件,他亦不反對指該守則只存在特首的腦海中,也不反對這可算是「秘密」守則。蔡亦提及當年討論發牌予雄濤時,被告未有對時任商業及經濟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的他或有關當局施加任何影響。 陳官又總述替深圳東海花園大宅做室內設計的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的供詞,提及他的公司於2011年收到「生客」致電公司而得悉上述工程,其後與鄭經翰閒談不久後決定接下生意。何亦提及他到該單位首次視察時,他感覺那裏極不衞生,又獲告知那裏是內地娛樂、商業式的會所,並稱「畀我都唔會喺度住」。 法庭記者:徐曉伊、黃琪慧 建立時間:11:00 更新時間: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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