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遇襲案 羅冠聰供稱當時感人身安全受威脅
2017-11-01 17:40
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於今年初到台灣參加「時代力量」舉辦的座談會回港時,被人襲擊及淋液體,警方及後拘捕共3男2女被告。5名被告早前西九龍否認全部控罪,案件今天開審。羅冠聰出庭作供指,自己在保安人員護送他到樓梯離開期間,曾被拉扯衣領、背包、手臂,又被人用紙牌拍打頭部,更被腳踢。他又指,受到攻擊時感到人身安全有威脅。 羅的醫療報告顯示,其手臂、胸口及頸部有明顯傷痕,手臂內側、前胸有抓痕,大腿有瘀痕。而庭上亦播出多條新聞片段,羅確認片段反映出當時實際情況,亦在片段中認出高傑飛、唐發祥及劉必泉。 羅在接受盤問時指出,飛往台灣前也在機場遇到示威人士,但事發時的示威規模「遠超於上機前的示威規模。」代表高及唐的大律師指出,羅當時是自己走入示威人群,羅回應指,當時的路線由保安人員決定,而示威人群是流動的,並補充:「在機場任何地方都唔應該遭遇如此對待。」 大律師又質疑羅指小腿被踢的說法,而羅解釋傷勢當時未顯現,而且未有向醫生提及傷勢,故沒有在醫療報告顯示出來。 5名被告依次為53歲被告高傑飛、72歲唐發祥、68歲林錦嫦、70歲劉必泉及67歲鄺桂嬋。 法庭記者: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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