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控方指80萬人幣非租金 實為低於市價買大宅款項

2017-10-24 11:04

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案,控辯雙方今天起展開結案陳詞,控辯各須兩天陳詞時間、主審法官陳慶偉表明下周一休庭一天,將於下周二才引導九名陪審員,預計下周四九名陪審員退庭商議。 控方英國御用大律師 David Perry 結案陳詞指,行政長官理應是誠信代表者,他是一個公眾信任的人,為了香港人的大眾利益而服務,而非為權貴、個別人士或深圳大宅的擁有人。特首依法被賦予權力,故他的誠信是非常重要的,這才能制定對社會各方有利的決策。 控方批評曾蔭權在電台說過,生涯中均在「陽光下做事」,包括到教堂禮拜至每晚入睡,都是公開透明 。但事實上,租約訂立期、80萬是否在2012年支付,完全無證人見證或文件紀錄。故不是他所說的公開透明、何況有秘密交易。 控方指曾蔭權所支付的80萬人民幣絕非支付深圳大宅的租金、而是低於市值購入大宅的款項。 法庭記者:徐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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