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碰模特兒拍走光照 名攝影師非禮罪成候判

2024-11-28 00:00

曾與多名藝人合作的業界知名攝影師梁鎮宗(見圖),於2022年底在柴灣攝影工作室Gary Studio內,用手背觸碰女模特兒背部,並在事主脫下胸罩後拍攝走光照。40歲被告昨於東區法院被裁定非禮罪成。裁判官屈麗雯裁決指,事主曾與其他商業攝影師合作均相安無事,因相信被告為攝影大師而「真空」上陣,惟被告濫用信任扯下長裙令胸部曝露,下令將被告還柙至12月11日判刑。
官指非典型事件須收監

屈官指,事主的證供細微及合乎邏輯,詳細提及脫去胸罩的原因,只因梁稱「唔好睇」及會「穿崩」,事主信任梁為攝影大師,一度質疑自己不專業,惟她脫去胸罩「真空」上陣時,梁突然從後方扯下其長裙至肚皮位置,造成不安及害怕。屈官另稱,案發時是凌晨時份,孤男寡女,事主遭受突如其來非禮,擔心梁會有進一步犯罪行為,亦害怕「走光」相片流出,因感混亂未能即時報案,實屬情有可原。相反梁自辯時,說法自相矛盾、毫無說服力,終裁定梁非禮罪成。屈官指,本案屬非典型的非禮事件,梁濫用事主的信任犯案,極具嚴重性,決定先將梁收監,待取背景報告後判刑。

大律師譚健業求情指,梁於2007年入行任攝影師,惟本案令其收入大減,沒有證據顯示梁有意圖撫摸事主私密部位,屈官卻指,無撫摸亦「唔代表唔係非法身體接觸」。辯方望獲准保釋待取社會服務令報告,遭拒絕。案件編號:ESCC42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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