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外圍非法集結 女學生認罪囚9月2周

2023-08-1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警方2019年11月圍封理大後,約100人到尖沙咀科學館一帶示威,他們組成傘陣與警方防線對峙,要求警方釋放理大內的示威者。警方驅散期間拘捕135人,當時19歲的女學生在現場被捕,身上被搜出雨傘、護目鏡和雨衣等物。她於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暫委法官嚴舜儀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指涉案非法集結有極大風險,示威者公然挑戰警方執法權力,法庭要發出明確訊息,社會秩序和公眾安寧不容破壞,終判被告入獄9個月2星期。
被告因案患上焦慮症

現年23歲被告曾曉琳(圖),承認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人非法集結在一起。

嚴官判刑時指,涉案非法集結示威者明顯有備而來,否則不可能在短時間內集結過百人及攜有雨傘等物,示威者更喊「一二、一二」互相協調、逼近警方防線,故不可能是突然發生的情況;惟接納被告在案中並非策劃者。不過案發時示威者明顯企圖突擊理大,任何與此目的相關的非法集結均有極高風險。示威者公然挑戰警方執法權力,對社會進一步傷害。惟考慮到案發地點非主要幹道,示威者並未抵抗警方驅散,加上被告認罪,她案發時僅19歲,因案件患上焦慮症後仍積極工作和學習,故酌情減刑,最終判監9個月2星期。

同案另有19名被告則不認罪及仍在審訊中。案件編號:DCCC 855/2020,DCCC475、6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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