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貪污投訴頭3季307宗居首

2022-11-14 00:00

左起:廉署防貪處助理處長梁仲平、防貪處處長利逸修、物監局主席謝偉銓及物監局行政總裁蕭如彬。
左起:廉署防貪處助理處長梁仲平、防貪處處長利逸修、物監局主席謝偉銓及物監局行政總裁蕭如彬。

(星島日報報道)物業管理行業易成貪污溫牀。廉政公署今年頭三季,共接獲三百零七宗涉及「樓宇管理」的貪污投訴,在私營機構貪污投訴榜排首位。廉署防止貪污處處長利逸修指,有屋苑保安主任協助女兒受僱為保安員,實際卻無上班,騙取物管公司三萬多元薪金。

三百零七宗涉及「樓宇管理」的貪污投訴,佔私營機構貪污總投訴數字三成半。利逸修指,四個過去投訴較多的範疇,包括採購、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及投訴處理。當中人力資源管理方面,有屋苑保安主任招聘女兒做保安員,但女兒其實一直當餐廳侍應而無上班,由保安主任偽造值勤記錄,串謀騙取物管公司薪金。

廉署建議用電子值勤    

利逸修表示,由於物管業例如保安及清潔牽涉前綫員工,需外勤工作,「未必知道去到邊度清潔」,保安員亦需夜間工作,較容易出現缺勤問題,廉署建議管方可以採用電子值勤記錄,並應在夜間突擊巡查。物監局行政總裁蕭如彬表示,未來亦會制訂物管公司的員工招聘及管理事宜守則,要求物管公司招聘員工時,要有清楚程序及管理政策,並有專人負責,並加強執勤及監管方面工作。

收「利是」應制訂指引   

另外,過年過節有住客習慣派「利是」給保安員。利逸修表示,物管公司應制訂清楚指引,設立限制或訂明甚麼情況下可以收取。他提醒,《防止賄賂條例》規定,公司員工若未獲公司批准,收受利益作為有關工作的報酬及誘因,即屬受賄。

廉署與物監局合作,制訂《防止貪污事宜操守守則》及《物業管理防貪警示》,為物管公司提供指引。利逸修表示,物業管理防貪警示有初步資料讓公司作誠信風險管理參考,至於操守守則亦要求公司制訂誠信政策,廉政公署會提供範本。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已制定十四份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其中操守守則經諮詢後會於憲報刊登,對於物管公司及從業員領牌及續牌有參考作用。

物管業發牌制度的三年過渡期明年八月結束。謝偉銓指,現時已發出九千五百個個人牌照,目前進度理想,相信至少八成以上的合資格從業員會取得牌照。至於公司牌照方面,申請牌照的公司有四百間,已發出二百多個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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