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讓公僕深入理解「政治中立」

2022-11-13 00:00

香港能否實現良政善治,筆者認為特區官員與龐大公務員隊伍能否稱職表現至關重要。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十月底在立法會表示,即將更新的《公務員守則》不會再使用「政治中立」此一名詞,卻一時間未找到準確替代的用詞。

但筆者認為與其「找一個字代替」,倒不如讓公務員深入理解「政治中立」的真諦,以及有關概念在香港「一國兩制」客觀環境下的運作。

「政治中立」自港英時代已經存在於《公務員守則》當中,但香港社會卻很少有討論涉及當中含意。特別是在回歸之後,特區政府並沒有因應特區政治環境的轉變,而讓公務員重新認識「政治中立」的真正涵義,也沒有讓公務員深入理解「一國兩制」,以致在反修例示威期間,有個別公務員用「政治中立」為藉口,拒絕執行政府已決定的工作。
改善招聘 提高一國兩制認知

政府若只是更改四個字或加上一些所謂「績效指標」,並未能解決核心問題,因為問題在於該如何解決公務員對「一國兩制」下的特區公共服務這一職業的認知不夠深入,導致在碰上與個人政治認知相左的任務時,不能確保他們準確履行職責。

公務員事務局拋出此話題,是為回應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施政報告》提出,要落實國家主席習近平早前「七一」講話提出的第一點希望:「着力提高治理水平」,落實到具體範疇:「優化公務員管理制度」。但方法絕不是僅僅在《公務員守則》上做字眼上的調整,新成立的公務員學院應該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在公務員的行為守則當中加入「政治中立」的原意在於要求公共行政人員對政治事務維持客觀中立及公平的超然立場,以國家、人民的整體利益為考慮。

這種概念在西方的選舉政治中會被特別強調,因為要保持政府的施政穩定及人民利益受到最大保護,便需要嚴格要求公職人員在政治活動中保持「中立」立場,不因政黨的輪替或選舉利益而影響公共服務的專業水平。

不過,香港並不存在政黨輪替執政的政治活動,因此所謂的「政治中立」在香港並不適用,特區公務員所需要的應該是表現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準確認知「一國兩制」,並將其精神專業地落實到具體職務當中,確保公共服務如常。

在黑暴期間聲稱以「政治中立」為由而怠工的個別公務員,他們怠工的動機是認定政府交付的任務,與他們的政治立場或者價值觀認知不同,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應該主動離職,而非在原有崗位上卻拒不履職,如此表現應視為怠職,需引用紀律加以處分,甚至直接清除出公務員隊伍。

要徹底標本兼治,應分短中長期推出不同措施來解決。短期要靠公務員事務局改善招聘程序,要求應徵者提高對「一國兩制」的認知,同時透過公務員學院給予入職者與現職公務員更多有關「一國兩制」的內容,讓公務人員可以準確認知到自己所服務的機構的價值觀與立場,特區的公務員工作,不能脫離「一國兩制」的基礎價值觀。
修訂法律 升遷與考績掛鈎

在中長期須透過修訂法律與公務員人事升遷制度,將公務員團隊的積極表現與推行政策措施的動力,與實際表現考績掛,成為決定公務員升遷調薪的關鍵指標。此舉更可同時革除因循苟且的官場歪風,改變「多做多錯、少做少錯」風氣,這才能讓工作效率真正提升,真正做到「以結果為目標」。
楊莉珊
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優質師友網絡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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