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監管立法機制 保護兒童免受虐

2022-10-01 00:00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去年底被揭發至少四十名兒童受虐事件,社署為此成立的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前日公布第一階段檢討報告,提出三十一項建議,包括加強巡查力度、增加人手比例,並引入社工和心理學家。報告建議的大方向,明顯是要把問題堵上,但落實執行能否到位,起到預期效果則有待時間驗證,若要更有效保障兒童福祉,當局宜盡快立法推行虐兒舉報機制。

童樂居虐兒案震驚全城,皆因院內驚現集體虐兒行為,護兒院變虐兒院,事件中有三十四名職員被捕和起訴,迄今已有五人虐兒罪名成立,其中一人昨天被判監八個月,另三人早前被判囚四至七個月不等,另一人則等待判刑。
報告方向正確成效有待觀察

委員會日前就留宿幼兒中心的規管及監察、服務質素,以及服務規劃三大範疇提出合共三十一項建議。在規管及監察方面,報告建議加強巡查力度,社署督導組每年突擊巡查至少六次,督導組會加入有執法及醫護經驗人員,並抽查閉路電視紀錄,在幼兒中心閉路電視系統引入新科技,以便迅速辨識員工不當行為等。此舉明顯是針對童樂居粗暴管理文化、無定期翻查閉路電視紀錄而發。

在服務質素方面,報告提議增加幼兒工作員的人手比例,由一比六點二提高至一比四點五,增設幼兒照顧助理員分擔餵食、洗澡、換尿片等工作;引入社工、臨牀心理學家等跨專業支援;加強員工培訓,引入院長登記制度、制訂院長入職前完成保護兒童的培訓課程,並確立院長須承擔舉報懷疑虐兒個案的責任,並對服務不達標的機構設定監察期。至於服務規劃方面,報告建議應增加更多兒童住宿照顧服務處所,加強招募及支援寄養家長。

這些建議可謂是針對童樂居所發生的一些違規及監管不力的措施而為,整體改革方向令人相當滿意,但並不代表可杜絕虐兒事件,因為在執行上還看相關人士是否切實做得到位。童樂居問題癥結是長期人手不足、員工流失率高、職員普遍年資淺、長期沒有為員工提供培訓,導致職員對幼童不夠細心和耐心,現在報告提出增加人手和培訓,但問題是否有足夠誘因吸引新血入行並留住他們,否則高流失率仍會存在。更重要是在招聘人手時,不是只顧填補空缺,更要着重求職者品格,是否有愛心、同理心和耐心照顧小朋友,若聘用一些脾氣暴躁的,隨時會將情緒發泄在幼童身上,令童樂居事件重演。

童樂居虐兒案發生後,社會高度重視留宿幼兒中心的兒童福祉,保良局和社署近日例行抽查翻看閉路電視,揭發一名女員工蓄意撞跌六名幼童,事件凸顯虐兒事件防不勝防,幸好當局剛巧抽查到有關片段,否則相關人士會繼續作惡。因此,當局應加快對強制舉報虐兒的立法工作,適時訂立「沒有保護罪」,若照顧者知情不報,沒有採取步驟保護兒童免受虐待,可以追究刑責,並提高虐兒罪罰則,才能起阻嚇作用。
建強制舉報罰則震懾知情不報

事實上,社署在童樂居事件中負有對受資助機構監管不力的責任,之後只扣減童樂居一百八十萬元撥款,社會狠批當局不但沒有嚴懲違法者,亦未對相關失責官員問責。社署督導組未來突擊巡查留宿幼兒中心時,是否繼續只翻看文件、走過場,抑或切實派出有經驗醫護與幼童溝通,觀察其身體和情緒是否有不妥,仍有待觀察。至於報告雖建議社署可對不達標機構設監察期,該機構在監察期內提交檢討報告,可影響到政府是否繼續提供部分或全部資助,但當局是否將此項建議制度化以收震懾作用,仍是未知之數。

在文明社會,任何有良知的人都無法容忍虐兒行為,港府宜趁童樂居事件檢討報告出台推動改革,完善監管制度和法例,好好保護兒童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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