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衞︰資審會成員若參選須請辭

2021-04-0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周二通過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指,資格審查委員會的成員日後若要參選必須請辭。他又指,只有根據國安委意見書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其他因選舉主任而作出的決定仍有機會被查詢及澄清;而曾被否定資格的人士不等於日後都不符資格,委員會會按每次情況重新審查參選人資格。另外,持有外國護照者雖可參選選委,但未必可循選委會議席晉身立法會。

香港將設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行政長官、立法會及選舉委員會委員參選人的資格。立法會審議有關修改選舉制度的小組委員昨日早上開會。新民黨葉劉淑儀擔心會否有主要官員擔任完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後辭職,再競選行政長官,問當局如何處理利益衝突。曾國衞表示委員會成員在擔任期間不應有參選的角色,如有意參選及公布應該要辭職,因此不存在利益衝突的情況。

委員會主席廖長江關注,在日後提名過程中,是否只有根據國安委意見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曾國衞認同有關說法,指其他因選舉主任而作出的決定仍可被司法覆核,參選人仍會有機會被查詢及澄清。若有需要的話,當局會允許參選人向法庭提交補充資料再作決定;若有人最終因「國安理由」被否定參選資格,文件上會清楚標明;而曾被資審會否定參選資格的參選人,不等於日後都不符資格,委員會會按每次選舉情況,重新審查參選人的資格。

熱血公民議員鄭松泰關注議員與主要官員可能私下交惡,但要由主要官員審查立法會候選人參選資格。曾國衞指官員在立法會是坦然接受質詢及批評,不會影響資格審查的工作,強調會秉公辦理。又說目前構思是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將由主要官員出任,因主要官員熟悉憲法及《基本法》及獲中央信任等,認為並無不妥。

參選人一旦被裁定不符合參選資格,會否涉嫌違反《國安法》?曾說參選審查過程不涉及刑事調查,但若過程中發現有任何證據顯示觸犯國安法,會依法跟進。

另外,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有改動,「內地港人團體代表」將列入日後的選委會第四界別,民建聯陳克勤問及其要求和性質。曾國衞表示局方正密鑼緊鼓,與內地五個辦事處一起揀選合適的內地港人團體,作為稍後選民的基礎。當敲定情況會再在議會上審議。至於揀選基層團體及同鄉會的準則,曾稱會再諮詢民政局,他重申只有運作三年以上的團體才可參選。

民建聯張國鈞指追問持外國護照者能否任選委。曾國衞回應,以往對特首選委一直沒有國籍要求,可以容納更多廣泛代表性及均衡參與的原則,但無國籍要求不等同非愛國者。他指持有外國護照的人可參選選委,但未必可循選委會議席晉身立法會。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