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勇詳述三目標 確保愛國者治港提升管治

2021-03-3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勇昨日接受新華社訪問,講解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意義。他指出,今次修訂是「以對選舉委員會重新構建和增加賦權為核心,對選舉制度進行總體規劃設計。」他詳述今次修訂三大目標,包括彌補了特區選舉制度漏洞,確保「愛國者治港」;同時提高香港特區管治效能,循序漸進發展民主制度。他表示,修訂後,過往訂定的「五步曲」修改程序將不再實行,但「雙普選」目標沒有改變,今次修訂是「為最終實現普選目標作準備、打基礎,以良政善治達至長治久安。」

張勇表示,今次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總體思路是:「以對選舉委員會重新構建和增加賦權為核心,對選舉制度進行總體規劃設計。」他說,理解「重新構建」,可以把握幾個要點:一是名稱變化,原來是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現在是選舉委員會;二是規模擴大,原來是一千二百人,現在是一千五百人;三是界別增加,原來是四大界別,現在增設了第五大界別;四是分組優化,原來共有三十八個界別分組,現在增加到四十個,並對其中部分界別分組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了優化調整。「增加賦權」則是指選舉委員會在繼續保留選舉產生行政長官人選這項職能的同時,又賦予其兩項新的職能:一是選舉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二是直接參與提名所有立法會議員的候選人。

張勇指出,今次修訂共有三個目標:第一,堅持「一國兩制」根本宗旨,鞏固香港特區憲制基礎。他指,近年的情況表明,香港特區政治體制的運作出現偏離甚至損害「一國兩制」根本宗旨的苗頭和迹象,特別是反中亂港勢力利用選舉制度漏洞進入香港特區政權機關,對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構成了重大現實威脅。因此,中央有權責修改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使「一國兩制」實踐重回正軌並行穩致遠。

第二,彌補選舉制度漏洞,確保「愛國者治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最直接、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有效彌補香港特區選舉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和缺陷,確保行政長官必須由中央信任的堅定的愛國者擔任;確保愛國愛港力量在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中穩定地佔據壓倒性優勢;確保反中亂港勢力在任何情況下都無法進入香港特區政權機關,進而為「愛國者治港」提供堅實穩固、安全可靠的制度保障。

第三,提高香港特區管治效能,循序漸進發展民主制度。他指,香港特區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長期對立、立法會內鬥無為、社會管治效能下降、民主發展停滯不前。因此,有必要採取措施完善香港特區政治體制特別是選舉制度,改善治理體系,逐步提升香港特區整體管治水平,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從根本上解決香港長期面臨的深層次問題,同時適時推進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發展,為最終實現普選目標作準備、打基礎,以良政善治達至長治久安。

張勇表示,新修訂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規定,《基本法》原附件所規定的「五步曲」程序不再適用,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立法會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的修改權。據此規定,今後如果需要修改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應當遵循新修訂的附件一和附件二所規定的法定程序,不採用「五步曲」程序,也不存在所謂的「雙軌並行」。

他又表明,「雙普選」目標仍然是香港《基本法》的明文規定,仍然是香港民主發展的既定方向。他表示,香港回歸後,中央政府始終支持並推動香港特區發展民主。早在二〇〇七年人大常委會就曾作出決定,明確規定二〇一七年行政長官可以由普選產生,其後立法會議員也可以由普選產生。二〇一四年八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再一次作出決定,進一步明確了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實現普選的路線圖和時間表。這些年香港民主發展裹足不前,紛爭不斷,「雙普選」目標遙遙無期,完全是反中亂港勢力刻意阻撓破壞的結果。在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全面實現「愛國者治港」之後,香港民主發展的道路會愈走愈順,「雙普選」目標會更早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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