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官審淘大衝突案 要求黃口罩律師等離庭

2021-01-1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九月有大批人士到淘大商場內集會及高唱國歌和揮舞國旗。部分人因政見不合發生衝突,三名市民分別被包圍後「私了」,包括一名女事主被指是「大陸人」遭「打甩」三隻牙齒;涉案的私人教師、復康員等四名男子昨在區域法院分別承認非法集結和傷人罪,還押監房至本周三求情。主審法官練錦鴻(見圖)於案件聆訊期間,發現坐在庭內的律師王學今及另兩名旁聽者均佩戴印有「F.D.N.O.L(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英文縮寫款式的黃色口罩,乃指示書記要求三人離開法庭,書記亦主動提供白色口罩給對方更換,否則不得進入法庭。最終王律師接納更換重返入庭,書記向旁聽者解釋換口罩是「老爺要求」,兩旁聽者拒絕後離開。 

司法機構發言人回應本報查詢稱,「不評論個別個案,但一般而言,主審法官或司法人員在審理案件時有權就各方面(包括影響執行司法工作的事宜)作出指示。 至於進入法院範圍其他的公眾地方,須衣著合宜,以避免影響法院運作和秩序。」

控方昨在庭上播放案發片段,當事主被包圍期間,一班穿著黃背心丶手持鏡頭的人士在衝突人群附近,練官坦言:「佢哋(黃背心)企喺度都構成暴動一部分,佢哋企喺度阻住受害人離開。」練官又批評,圍觀人士只會舉機拍攝,無動於衷:「(圍觀者)望住兩個中年人被襲,冷眼旁觀,望住其他人痛苦。」至於後來一名市民主動保護受害人,練官坦言需要「公開表揚佢」,或透過警方向他致謝。

片段中亦反映有示威者在背後奏起反逃犯條例運動歌曲《願榮光》,練官一度詢問歌曲的名稱︰「咩歌嚟㗎?有無人聽過?」法庭其後一片沉默。至於片段中有人手持黃色雨傘,練官隨即提問「點解會有黃色傘?」控方解釋該雨傘為聯合醫院的財物。另外當鏡頭拍攝到,有人舉起「平反六四」、「支持福獨」等標語,練官續問「福獨」的意思:「即係支持德福花園獨立」,法庭再次一片沉默。

案中四名被告分別是三十歲紮鐵工人石朗天、三十一歲復康員劉耀聰、三十五歲私人教師陳啟賢,和三十五歲廚師陳瑞泉。

案發前年九月十四日下午,淘大商場陸續有市民聚集,兩批不同意見市民互相爭執衝突。第一名女事主欲從商場二期地下離開時,遭人指罵和侮辱,稱她是「大陸人」,又以雷射光束照射她眼睛。於是女事主折返商場但不果,並從扶手電梯上跌下來。被告石朗天連同其他人徒手襲擊她,並扯她頭髮,導致她頭皮頸部受傷和失去三顆牙齒。

另一邊廂在商場一期一樓,另外兩名男女事主被市民指罵和侮辱,稱他們拍攝「示威者大頭」和「打人」。兩人其後被包圍,眾人要求他們删除手機內容等。陳瑞泉聯同群眾向男事主先後以拳頭和雨傘施襲,其後行去群眾後面,他又向兩名事主大喊:「驚拉就走,我無帶口罩,我見得人拜得神,影我吖!」兩名事主之後離開商場,群眾一直跟隨兩人至牛頭角道出口。石朗天再出現,聯同劉耀聰及陳啟賢等示威者包圍和襲擊事主們,石劉兩人分別拉扯和踢傷兩人,而陳卻在男事主墮地昏迷後,在旁言語侮辱男事主。案件編號:區院刑事 一五三丶四五三 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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