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幅空置校地 擬作公屋發展

2020-01-1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空置校舍未能好好善用的問題,近年一直為人詬病。規劃署昨日公布經中央調配機制檢視的空置校舍用地的檢視報告,顯示截至去年中,署方已按照中央調配機制,先後就二百三十三幅空置校舍用地的長遠土地用途進行檢討,約有一成(二十六幅)用地建議長遠作住宅用途,當中超過一半,即約十四幅,建議作公營房屋發展,部分亦已落成或興建中,其餘十二幅擬作住宅的用地,則由私人土地擁有人推展有關房屋發展。

規劃署昨日更新了經中央調配機制檢視的空置校舍用地報告,並上載至署方網頁。最新的檢視報告更新了經中央調配機制檢視的空置校舍用地清單、建議的長遠土地規劃用途、管理單位的聯絡方法以及截至二○一九年中用地使用的情況。

報告顯示,規劃署近年經中央調配機制先後檢視合共二百三十三幅空置校舍用地的長遠土地用途,建議接近八成(一百八十幅)空置校舍用地長遠保留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另有約一成(二十六幅)建議長遠作住宅用途,當中超過一半(十四幅)建議作公營房屋發展,部分亦已落成或興建中,其餘十二幅擬作住宅的用地則由私人土地擁有人推展有關房屋發展;餘下約一成(二十七幅)位於鄉村範圍的前新界村校空置用地則建議長遠保留作鄉村式發展、鄉郊用途、休憩用地用途等。

規劃署指,在二百三十三幅空置校舍用地當中,一百九十幅坐落於政府土地或即將交還的私人土地上,而截至去年六月底,其中一百四十四幅已按照中央調配機制的建議,用作或將用作合適的長遠用途等,另有三十九幅在有待落實長遠用途期間;七幅礙於用地或技術限制,致個別空置校舍現時不適合使用或未能提供使用。

至於餘下四十三幅坐落在私人土地,將由私人土地擁有人決定,有關用途必須符合相關法定分區計畫大綱圖、土地契約條款,以及其他有關法例的規定。規劃署表示,一直按中央調配機制,為教育局已確認毋須作學校用途的空置校舍用地作出檢討並訂立長遠土地用途。經確定有關空置校舍用地的長遠土地用途後,規劃署會將建議知會相關政府部門以進行適當的跟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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