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少年,你們太年輕了!

2020-12-31 00:00

二〇二〇年幾多波折磨難,終於來到最後一天。要數二〇二〇之最,可說最多年輕犯人「着草」的一年;而最「蝦碌」的畏罪潛逃鬧劇莫過於人稱「十二瞞逃」,十二個香港逃犯潛逃台灣在中國水域內被內地海警拘捕「自動送中」。當然,反對派政客從來不承認「蝦碌」,更把這次「烏龍着草」說成兩地「合謀綁架港人」 、十二逃犯認罪又被說成「屈打成招」、最年輕未成年的兩位不被起訴、移交香港處理又被說成「試水溫」。政客出出口術、無氣無力「抽抽水」、陳腔濫調地向內地司法機關潑黑水,有真正幫助到這些年輕人嗎?香港人還要聽他們的鬼話嗎?

猶記得公民黨梁家傑曾說「違法的目的,是為了守法」、「暴力有時或可解決問題」?請問梁先生有沒有叫自己家人先違法再守法呢?有沒有在家裏用暴力解決問題呢?這十二個青年卻因為涉嫌用上暴力去解決他們眼中「反修例風波」引發的問題,惹上官非,人生中遇上最糟糕的坐牢問題!

日前違法佔領發起人陳健民又說「在公民抗命的傳統裏,有時就是要通過坐監,才能讓人民思考」?敢問陳先生在家裏也是這樣教他的孩子嗎?為甚麼看不見他的子女也去坐監,「思考」一下?當然陳先生大可以說他自己有坐牢、有「思考」啊!但請不要忘記他已經「上岸」了,他這個退休講師已走到人生下半場的下半場,錢財也不缺,生活也安舒,算甚麼犧牲呢?而我們這些要面對法律制裁的青少年,小的仍在唸中學,大的三十來歲,正處於芳華正茂的黃金歲月。請不要再以這些偽善的鬼話蠱惑人心了!

本來想一走了之、逃避罪責的「十二港人」突然紛紛想回香港接受審訊,可惜後悔太遲,執筆時深圳鹽田人民法院已判了刑,其中十人被判監禁由七個月至三年,只有兩名未成年的不被起訴並被移交香港處理。他們應該沒有相信楊岳橋所說「案底令人生更精采」,所以才會畏罪潛逃吧!也應該不想到監倉裏「思考」吧!但是他們「覺悟」可能也來得遲了點;又或者他們根本沒有覺悟而是心存僥倖,以為犯了事,也未必被抓住。事實上,有法律界朋友也告知,確實有不少參與反修例風波相關暴動的年輕疑犯都說,當日在示威和暴動現場也沒想過自己會逃不掉!

「十二瞞逃」年齡介乎十六至三十三歲,他們在港涉嫌犯下的罪行其實並不輕,有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有人因為向警署投擲汽油彈而被控企圖縱火罪,有人因為被搜出手槍和實彈而被控意圖傷人、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有人更涉及製造爆炸品。十二人當中更有四人是所謂的「屠龍小隊」成員,專門襲擊落單警察,甚至企圖殺警,部分所涉罪行可被判處終身監禁。他們被內地海警拘捕,對他們而言是「意外」,只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怕「送中」的黑暴分子,最後卻「自動送中」。

年紀尚輕、政治立場、政治事件,都不是犯罪藉口。難道因為政治,就可以不顧法治?因為年輕,就可以「為所欲為」?「十二瞞逃」在港涉及的是重罪,而他們偷渡被捕是鐵一般事實,要為自己行為負上刑責是天經地義,如畏罪潛逃,就注定面臨更重刑罰。

原姿晴

前傳媒人,現任職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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