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找換店偽鈔釣大魚 兩客被騙800萬
2020-01-18 00:00
警方破獲無牌找換店,起出近八百萬元偽鈔,拘捕三男一女。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何恩傑稱,案中兩名受害人,經朋友介紹,知悉有找換店提供優惠兌換率,遂於去年十一月七日及本月三日,先後到兩家分別位於旺角和深水埗的找換店,用人民幣兌港幣。
兩事主按店員指示,分別將二百六十多萬元人民幣(折合約二百九十五萬港元)及四百五十多萬元人民幣(折合約五百一十萬港元),轉帳至兩個指定的內地銀行戶口,但轉帳後,店員未能將相應港幣款項交予事主,兩人懷疑受騙即報警。
警方調查發現這兩家找換店,並無持有有效的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疑涉無牌經營。日前警方採取行動,掩至涉案兩家找換店搜查,發現其商業登記及經營牌照均屬假冒,並在旺角的找換店檢獲五千零七張一千元面值、俗稱「練功券」的偽鈔,在深水埗的找換店亦檢獲二千六百張相同類型偽鈔。
行動中,警方在兩店拘捕涉案的店員及介紹人,共兩男一女,包括三十六歲姓王女子、二十六歲姓何男子及三十八歲姓王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管有偽製紙幣」帶署調查後,獲准保釋候查,須於本一月下旬至二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經過進一步調查,警鎖定一名二十八歲姓陳本地男子為詐騙集團骨幹成員,昨日搜查陳在長沙灣區住所,將其拘捕,並在屋內檢獲製作偽鈔工具、三百三十一張一千元面額偽鈔,及大量偽鈔半製成品、假商業登記及假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空白找換店收據及一支金屬伸縮棍。陳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製作偽製紙幣」、「管有偽造文書」及「藏有攻擊性武器」被帶署扣查。
調查顯示,涉案找換店不做一般街客,只做介紹人推薦的客人,存放大量偽鈔主要是顯示實力博取受害人信任。警方提醒市民若收到偽鈔,切勿嘗試使用,否則有機會干犯管用或行使偽鈔,最高可被判監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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