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反修例風波」報告延遲出爐
2020-01-17 00:00
社工呂智恒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監警會目前只能擔當監察角色,根據《監警會條例》委員會沒有職權去主動接手調查大型公眾事件,質疑專責委員會違法下成立。法官楊家雄去年十二月二十日聽罷雙方陳詞後,裁決申請方提出監警會無權主動調查事實,具有合理可爭辯性,批准呂的司法覆核申請。
監警會表示,會方的法律顧問認為,鑑於司法覆核申請已進入司法程序,除非在法庭聆訊期間,否則會方不宜就該司法覆核發表評論。會方經與法律顧問討論相關法律程序,並考慮司法覆核結果可能帶來的各種影響後,會議一致通過延遲發布上述審視工作的階段性報告,待司法覆核作出裁決之後再作決定。會方明白及早決定發布階段性報告符合公眾利益,故此將竭力尋求司法覆核聆訊早日獲得裁決。
監警會專案組一直致力進行審視工作,並擬定在近期向委員會提交首份階段性報告的初稿以供審議。然而,基於該司法覆核,會方不宜按原定計畫發布首份階段性報告,並對此深表遺憾,但會方將繼續按現行《監警會條例》公平公正地進行審視工作,監察及審核有關大型公眾活動的須匯報投訴個案,並會在法庭判決後盡快決定有關發布報告的安排。
監警會根據現行《監警會條例》,於去年七月主動進行是次審視工作,旨在就警務工作及程序向警方提供改善建議,以及協助審閱相關大型公眾活動所引起的投訴個案。首份階段性報告原訂於今年初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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