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擒「屠龍」成員 起曲尺手槍百子彈
2020-01-18 00:00
警破槍械集團起槍拘「屠龍」,疑涉供應槍械作示威之用。被捕二十七歲姓陳男子,涉嫌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消息稱,陳任職提款機電腦維修員,來自單親家庭,與母及胞妹同住廣源邨廣松樓,報稱為軍事及「War Game」迷,懷疑是「屠龍小隊」成員。警方相信他在集團負責接收郵包、裝嵌槍械及分派給同黨。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高級警司李桂華指出,警方從上月偵破的槍械及爆炸品案件中,抽絲剝繭,發現有關槍械來自同一模式組裝槍,並相信是從外國郵寄來港改裝,本月七日至十日,警方在土瓜灣美景街一家速遞公司,檢獲十件郵包起出大批槍械組件。
郵包由美國寄港,內藏三百六十二粒長槍子彈、一百五十粒短槍9mm中空子彈、 九十九條可引爆炸彈的引爆電線、大批槍械零件包括瞄準器、前後準星、把手及尖刀等,相信郵包接收者是「屠龍小隊」其中一個成員,於是順藤摸瓜追查。
昨晨八時,「O記」認為時機成熟,掩至廣松樓樓下,將身穿迷彩軍服姓陳疑犯拘捕,到其住所起出一支P80型號半自動曲尺型手槍、九十二發子彈,其中四十七發子彈分別藏在七個彈匣夾中,警方指手槍隨時可發射,行動仍在繼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拘捕。
李桂華表示,今次檢獲P80半自動手槍及中空子彈,與之前多宗案件有相似情況,而被捕疑犯對拼裝槍械素有研究,相信他與極端勇武組織有聯繫,企圖在日後示威遊行使用有關槍械,藉以製造混亂及襲擊警務人員,至於案件與本周二在上水坪輋河壩村揭發的爆炸品案有否關連,仍待進一步調查。
警方仍檢驗該槍曾否使用,但相信槍械及配件均從購物網站購入,藉由拆件郵寄方式,造成警方偵查困難,企圖蒙混過關流入本港,而疑犯為掩飾身分及住處,寄送郵包亦會使用假名資料,蒙騙執法機構。李強調,警方與其他執法機構有相當密切聯繫,如有漏洞用盡一切辦法堵塞,又重申藏有、使用槍械,是相當嚴重罪行,藏槍可判處十四年監禁。
警方亦指出,去年十二月八日,檢獲一支短槍及逾百發子彈,翌日起出兩土製炸彈,十八日於港島檢獲一支短槍及三十八發子彈,二十日在大埔開槍案疑犯起出一支AR-15長槍、一支短槍、逾二百五十發子彈,當中超過二百發AR-15長槍子彈,其間警方共拘捕十男三女,其中六人被檢控,其餘仍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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